中央企业中国石化旗下的石油贸易企业泰山石油在2012年年报中将近600万的应收账款悉数计提,可是这两笔款项的账龄均未满一年。并且,在2012年中报时,泰山石油还仅仅按照10%的比例计提,并称欠款方属“信用单位”。短短半年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计提标准可谓大变脸。
泰山石油在2012年业绩表现尚佳。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同比下降1%;完成净利润2367万元,同比增长157%;EPS为0.05元。
值得注意的是,若不是公司在2012年末对近600万元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公司业绩表或许更为靓丽。年报显示,泰山石油在2012年末共有两笔应收账款,分别为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安交运)300万元贷款和应收IC卡账款281.2万元,两笔款项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对这581.2万元应收账款,泰山石油将其全部计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并且全额100%计提。
然而,蹊跷的是,在泰山石油的半年报中,这两家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均只计提10%的坏账。半年报显示,泰安交运所欠应收账款为294.5万元,计提了29.4万元,计提比例为10%;应收IC卡账款365.2万元,计提36.5万元,计提比例为10%。两笔款项亦被计入“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而计提仅10%的理由为“信用单位,可收回”。
不仅如此,从泰安交运的应收账款金额变化来看,泰山石油在2012年6月30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还让其增加了5.5万元的应收账款。
换而言之,在2012年6月30号尚被视为“信用单位”的泰安交运及IC卡款欠款方,到了2012年12月31号已然信用全无,泰山石油对这两家单位的欠款从10%的计提比例骤然提升至100%。
至于为何会有如此反差,《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多次致电公司董秘办,截止发稿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从泰安交运的应收账款金额变化来看,泰山石油在2012年6月30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还让其增加了5.5万元的应收账款
截止5月21日,泰山石油上涨0.44%,报收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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