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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天然气三次调价对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影响

来源:石油壹号网     责编:李红燕     发布时间: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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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壹号网消息      众所周知,从2010年6月到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曾三次出台提高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对国内天然气汽车产业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全国各地也呈现了各不相同的响应和应对的办法。深入分析和评价这三次天然气涨价的情况,无疑是一件颇有意义的工作。

一、2010年的首次涨价,无异平地一声惊雷。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中宣布“从6月1日起,天然气基准价格提高230元/千立方米”。对于这个决定,公众尚能理解和接受。可是该通知的下面一段文字,却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天然气的合理比价。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以按不低于0.6:1的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若按0.75:1的比价调整,四川等地的涨幅十分惊人。详见表1。

表10.75:1气油比价下部分地区的车用天然气涨幅


短短两年之内,要达到这样的价格,其涨幅之巨,在天然气价格史上实属史无前例!

实际上,各地对该文件至少出现了以下四种贯彻情况:

第一种是不折不扣地按照文件要求的0.75:1的比价一步到位提价。

例如:重庆和湖北分别从3.6元/m3和3.35元/m3调升到4.6元/m3和4.5元/m3。
第二种是按0.6:1的低限比价调整。

例如:河北、河南、陕西、宁夏、青海、内蒙古和甘肃等西部省区。后因汽油涨价而使该比价自动低于0.6:1。

第三种是在按0.6:1和0.75:1之间折衷确定一个比价。

例如:四川从2.7元/m3升至4元/m3,当时的油汽比价为0.66:1;后因汽油涨价而使该比价变得接近或低于0.6:1,又如:湖南从3.26元/m3调升到3.75元/m3当时的油汽比价为0.63:1后因汽油涨价而使该比价变得低于0.6:1。

第四种是采取岿然不动的做法。

例如:新疆和山东等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保持原来的低于0.6:1甚至低于0.4:1不变。

二、面对第二次涨价的响应:波澜不惊、五花八门。

2013年7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又出台调整非居用天然气价格政策后,天然气汽车业界大都似乎早已具备了处变不惊、从容应对的本领,而各地CNG的价格调整则出现了五花八门的状态。

1、四川、湖北、江西、无锡、中山等地宣布CNG价格不变。

如四川和无锡仍为4.00元/m3;湖北仍为4.50元/m3;江西仍为4.70元/m3;宁波出租车CNG价仍为4.30元/m3。此外,之前调价不久的乌鲁木齐、昌吉州仍保持目前的4.07元/m3不变。

2、大多数地方的CNG价格出现不同涨幅的上升(参见下表)。

表2、部分省市CNG价格上涨情况


3、唯有重庆不升反降,从4.60元/m3降为3.65元/m3,下降幅度高达20.65%。

这是因为重庆这次借调价之机取消了已征收3年的CNG附加费,实为有胆有识之举。曾记否,3年前,重庆曾率先一步到位地贯彻“0.75:1”的油气比价,后因汽油涨价而气价不变,此比价即降为0.68:1;这次一下子将气油比价降至0.52:1。

三、第三次调价出现东热西冷、东高西低、车用气价格差距渐呈拉大的趋势。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9月1日起非居民用门站存量天然气涨0.4元/立方米的政策,至今已有70天的时间,大约只有半数的省区做出响应(详见下表)。

表32014年部分城市车用CNG价格调整情况(单位:元/m3)


从上表中分析不难看出:

1、以山东、天津、河北、安徽和广东为代表的东部地区响应颇为积极。
这些东部地区从9月1日起CNG价格大都顺调升高0.4元/m3,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江苏的泰州市明确宣布CNG价格暂不调整,东部地区此次调价后油气比价大都升至0.7:1左右。

2、西部地区较少响应。

西部地区的大部分省区直到今日(11月13日)都尚未对CNG价格的调整作出明确表态。宁夏的银川市则明确宣布CNG暂不调价,目前西部地区的油气比价大都仍维持在0.6:1以下。

3、唯有四川不升反降。

作为CNG汽车大省和CNG汽车装备产业基地的四川省作出的反应是CNG价格从2010年7月到目前为止维持4元/m3的价格,降到3.8元/m3(同时0.8/m3的天然气调节基金也取消)。

4、由此可以预计CNG汽车在西部地区仍将会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而东部地区则将缓慢下来。

此外,CNG站用装备及车用气瓶制造产业自然会跟CNG气价的高低密切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荣。但从全国范围说来仍将会保持稳步发展的状况。
四、LNG汽车产业受到的冲击颇大

很明显,近年来后两次天然气气源价格调整之后,对于我国LNG汽车尤其是中西部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这是由于国内数十个LNG工厂大部分都布置在中西部,这些工厂入口天然气原料价格刚性增长,而出口LNG价格虽说是完全放开由市场决定,但因其价格和CNG价格之间的差距已拉得较大。市场竞争必然更加激烈,其结果是LNG工厂普遍开工不足甚至处于停产状态。这无疑会给本可方兴未艾的LNG汽车市场笼罩巨大的阴影。

东部LNG加注站的气源大都来自海外进口的LNG,其价格基本上不受国内天然气调价的影响。恰好相反,由于CNG价格的上调还会缩小LNG和CNG之间的差距。例如:调价后的东莞CNG和LNG之间的价格就相差甚微,反而有利于LNG汽车的推广。

五、油气比价还是以调整到不高于0.6:1为好

1、油气比价对天然气汽车发展快慢影响的规律。

多年来国内各地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实践表明,油气比价小于0.5:1的地方CNG汽车的发展都很迅猛。比价低于0.6:1高于0.5:1的地方CNG增速较为平稳。若高于0.65:1则发展变得缓慢。达到0.7:1之后则其发展极其缓慢。高于0.75:1的地方CNG汽车的保有量几乎处于停滞或萎缩状态。因此,笔者认为如能将油汽比价调整为不高于0.6:1,则CNG汽车产业就将能持久健康的发展,这对于调整我国一次能源天然气的占比和治理以雾霾为代表的大气污染都将是居功甚伟的举措。

2、两年的过渡期早已是过而不渡。

国家发改委2010年6月出台的天然气调价通知中,曾对油气比价从0.6:1到0.75:1给了两年的过渡期。到现在已过去四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均未达到0.75:1的要求。这本身就说明了这个比价完全不符合车用气的市场规律,理应及时加以调整。

3、各省区差距不小的门站价格使得0.75:1这个划一的比价不攻自破。

2013年7月发改委公布的调价通知中还出台了各省区差别不小的门站价格(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两类)。存量气为例最高的价格为3320元/千m3,最低为2290元/千m3,两者之间相差1030元/千m3,最低者仅约为最高者的69%。若将最高者的油汽比价设定为0.75:1,最低者的油气比价不就自然达到0.52:1了吗?换言之,既然允许CNG汽车加气站的进口端区别作价,那么出口端又有什么理由必须划一定价呢?

六、2015年第四次天然气调价后的影响预测

1、2015年下半年CNG将会再调升一次(增、存量气价格并轨),但幅度不会超过2014年。

2、预计大部分省市区会做出幅度不尽相同的调升举措。

3、从2015年以后有可能要保持几年相对稳定而又比较合理的油气比价。

因为各地的存量气和增量气的门站价格都已经并轨,且透明度相当高。假设门站到各个CNG汽车加气站之间的管输费和管理费(或叫转供费)都相差不大,不妨设为0.3元/m3,那么各地的加气站的进口端则为2.59元-3.62元/m3之间。考虑到加气站本身的运行成本(可设为0.6元/m3)和利润空间(毛利可设为0.5元/m3),出口端可推算为3.69-4.72元/m3之间。同时,90号汽油的价格大致在6.6元-7.5元/L之间变化,那么全国的油汽比价应在0.56:1至0.715:1或0.49:1至0.63:1,两个范围合并后即为0.49:1至0.715:1,平均数约为0.6:1。

这样的油汽比价应该是基本合理的,同时也有助于天然气汽车的健康发展。由此可知,超过5元/m3的CNG价格是很不合理的。

4、油汽比价其实是个变量。

这是由于管道天然气的价格不会经常调整,相当长的时间也不会和国际接轨,而汽、柴油的价格则变动较为频繁。因此油汽比价确实是一个变量,我们只需要考虑预设一个如上所述的范围(90号汽油价格波动范围为6.6元/L-7.5元/L)即可。

综上所述,天然气价格确实是影响我国天然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各地的具体价格情况差别颇大,应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寻求发展之道。比如东部地区可以考虑重点发展LNG汽车,中西地区则宜着重推广CNG汽车。天然气汽车既车用汽瓶制造业则应正确捕捉和研判市场的真实需求,调整和部署自己的生产和营销策略。切忌盲目乐观和不必要的惊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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