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壹号网消息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经确认在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可使用进口原油。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目前已有20家左右的地炼企业正在积极准备原油配额的申请材料。
“至于最终批下来的用油数量、企业名单什么时候能够确定,山东经信委尚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金忠说。
申请配额
“目前山东地炼企业有近50家,其中产能在1000万吨以上的只有1家,500万-1000万吨的有7家,200万-500万吨的有15家,其余的都是200万吨以下的。由于《通知》中并未对炼厂的出身有过多要求,因此产能在200吨以上的这23家炼厂均可以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中宇资讯分析师徐丽娟告诉记者说。
“目前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原油)配额的材料,其中有一项第三方评估和相关数据统计部分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陈金忠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山东的炼厂只要符合入门规定的现在都在准备材料,已经把材料递交到(山东)省经信委的没几家。”
据陈金钟介绍,原油进口使用权下放最大的利好就是“除原料难的瓶颈问题得到解决之外,还能帮助炼厂的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原来,2014年,因无原油可炼的限制,利津化工的开工率只有40%左右。虽然通过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合作,企业取得了部分原油资源,但杯水车薪。“如果配额下来,开工率肯定会上涨,满负荷(运行)也有可能。”
记者了解到,目前积极准备材料准备申请原油配额的炼厂数量在20家左右,但是据原油分析师分析认为,能(全国范围内)申请下来的不会超过两千万吨。“《通知》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地方炼厂的油源问题,但并不能从根本解决,因为符合条件的地炼厂毕竟是少数。”
格局重整
根据《通知》的内容显示,确定用油数量取决于2项指标:1.淘汰落后炼油装置的,按比例确定用油数量;2.建设调峰储气设施的,按比例确定用油数量。
“多数炼厂的做法可能会选用第一种方式申请用油数量,毕竟淘汰落后产能是在原基础上做减法,而第二种则需要炼厂投入一定的资金,以地炼(企业)现有的情况看,第一种在操作上更简单。”相关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
按照发改委的初衷,《通知》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和淘汰落后炼油能力,运用市场手段优化产业结构。
在《通知》用油要求里面,除了把淘汰落后装置和用油量直接挂钩之外,“淘汰落后炼油装置的,须同时淘汰与常减压配套的相关生产装置并完全拆除销毁,不得转售或异地重建;获准进口的原油仅限本企业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自用,不得转售;”等相关规定内容,则更能表明去落后产能的趋向。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一直陆续推出,《通知》并非第一块“重石”。
2014年11月—2015年1月短短50天左右的时间内,财政部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同年,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政策措施,不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和违规在建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
“从去年开始,有许多地方炼厂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要么破产要么重组。用油配额下来后,能够申请到的炼厂自然是利好,但申请不到的炼厂处境会更加困难。”陈金钟说。
据原油分析师分析,不符合用油配额申请要求的炼厂只能通过合作并购其他炼厂才有可能达到要求。
三驾马车
业内普遍认为,对于原油进口使用权下放事件不能做单一解读,因为在发改委下放进口原油使用权之前,中国原油期货、国内商业原油储备的动作频频见于报端。
2014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并将根据准备情况,中国证监会将择机批准挂牌上市原油期货合约的日期。
2015年1月,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原油库存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储油。
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商业库存和进口原油工作的进展可以解读成为原油期货的推出提供物质基础,“这三者之间,好比三驾马车的关系,虽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彼此的影响还是存在。原油储备和使用权下放如果能够被市场很好的接受、消化,那会提高企业将来在原油期货上市后的参与积极度。”分析人士表示。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长期以来,我国投资者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参与套保受到制约,不利于企业有效规避风险。因此,对于原油期货上市的期待从未停止过。”分析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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