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所有的矿业权都在“几桶油”手里,从规则上讲是不授予其他资本获取的,具有排他性,即使有个别合资合作的,也是通过合营公司的形式,矿业权依然牢牢被“几桶油”把握。
日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将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并为新一轮的能源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而同样作为近年来重点的油气体制改革也将进入快车道。相较于电力而言,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何不同?需要突出考虑哪些问题?
对此,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发电环节开放准入早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就已经确立,电力的体制改革在我国有一定的基矗但是石油天然气能源被认为是国家命脉,涉及国家安全,先前基本没有开放的先例。
同时,相比电力,石油和天然气还不仅仅是国内市场问题,其中还包含着能源安全、全球市场竞争等复杂的问题,难度更大。据韩晓平介绍,2013年我国就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原油以及石油产品的进口国,随着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攀升,能源安全的压力也在增加。“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仅仅依靠三大石油公司是不够的。在资金到位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创新,而这些也都需要发挥民营的力量。”韩晓平说。
相关专家建议,政府需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多元市场主体。对此,《意见》也明确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将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而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则需要政府从能源法治体系建设、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监管改革等多个领域下功夫。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能源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洪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所有的矿业权都在“几桶油”手里,从规则上讲是不授予其他资本获取的,具有排他性,即使有个别合资合作的,也是通过合营公司的形式,矿业权依然牢牢被“几桶油”把握。
“不过即便现在规则上放开准入,也不一定说民营企业就有竞争力,风险还是客观存在的。政府需要做的是创造并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他还应交给市常”洪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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