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壹号网讯 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于7月29日公布了《关于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这是继东明石化、中化弘润、利津石化和垦利石化之后,山东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石化)是山东省地方炼油企业第五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企业,初步确认该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权336万吨/年。
公示规定,亚通石化拟淘汰山东莘县自有12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套,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淘汰山东莘县自有50万吨/年常压装置1套(系2000年清理整顿保留装置),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1倍的基础上再上浮1倍。淘汰兼并重组落后炼油装置50万吨/年及10万吨/年各1套,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亚通石化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均已达到国V标准,用油数量再上浮20%。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为350万吨/年。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336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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