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壹号网讯 据获悉,有关部门正在讨论《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这一切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
据4月7日消息,根据目前的改革路径,上游气源价格将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2016年拟实现两者并轨,且逐步完全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或由交易市场形成。此外,化肥用气价格、储气库购销气价拟放开。
据了解,自2010年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开启以来,历次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气价,居民气价一直未做调整。此次《意见》提出,要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至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居民门站价格。方案出台时暂不上浮,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出台时暂不上浮,方案出台一年后,允许上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力争于2016年内执行。
某燃气集团资深人士表示,上述规定相当于提高了燃气公司采购居民气价成本,即使意见出台,短期内不太可能实施。由于目前各个地方燃气公司对居民都执行较低的价格,虽然多数地区已出台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政策,但是80%至90%的居民用户基本都在第一阶梯里面。倘若居民气价成本提高,燃气公司不可能单独吸收中间涨价的成本,终端销售价格就需要重新调整。但各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需地方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决定,最终能否顺利传导至下游也还未知。
同时,《意见》还建议放开储气库购销价格和上游供气企业直供化肥企业的用气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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