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9.550, -0.06, -0.62%)公告编号:临2016-02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议由副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吴青龙辞去董事相关职务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吴青龙于2016年7月27日委托他人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至董事会时生效。自即日起,吴青龙不再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时也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二、提名凌荣春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提名凌荣春先生为本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日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凌荣春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凌荣春,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7—1997.01 丹徒县建委规划股任办事员、副股长、股长,丹徒县高资镇副镇长;
1997.01—2007.06 丹徒县(区)建委副主任,丹徒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主任,丹徒县(区)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丹徒区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6—2012.09 丹徒区新丰镇党委书记、区委常委,丹徒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2.09—2013.12 润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3.12—2015.12 镇江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6.07 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2016.07—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公司3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定于2016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交所本公司专区《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公告附件: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16-02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6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6日
至2016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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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6-02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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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时间:2016年8月13日、15日9:30至16:30;2016年8月16日9:30至11:30。
(四) 登记方式: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16年8月16日上午11: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 登记及联系地点: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六)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传真:0511-88995648
邮编:212006联 系 人:黄镇锋
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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