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宁远喜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580,846,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6947%。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名,代表股份580,807,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692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名,代表股份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8,58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945%。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8名,代表股份8,54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92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名,代表股份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
③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
④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⑤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⑥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⑦债券的还本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⑧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78%;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⑨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⑩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李家伟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4日下午15:30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5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张明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张明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附:候选人简历
张 明静,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鹤山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 行、广东银监局、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工作。先后担任广东银监局财务会计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正处长级),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广 东银监局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等职务。
张明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 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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