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向网贷之家透露,《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
据悉,《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并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办法》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去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但并未像此次一样明确规划定借款上限。《征求意见稿》仅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其实,网贷监管细则即将发布的消息,早有蛛丝马迹可循。如近期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开头有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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