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绮玥)世纪华通及其董事会秘书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对同一公告进行了两次更正,受到深交所监管关注。
8月22日,深交所向世纪华通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6年4月15日,世纪华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该预案于5月1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月18日,公司直通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对2015年度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进行2015年度分红。同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称将控股股东对2016年度中期分红提议错误披露成2015年度分红提议。
8月19日,公司再次披露更正公告,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的合计金额应为1.03亿元,而前次分红提议公告将该金额错误披露为10.27亿元。
深交所认为,公司未严肃认真对待利润分配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对同一公告进行了两次更正,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而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正山作为信息披露的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职,违反相关了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客户热线:010-83686528 传真:010-83686528-8003 投稿邮箱:news@oilone.cn Copyright 2012 oilon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石油壹号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3385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532号 未经石油壹号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