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壹号网讯:8月26日晚间,天罡股份披露公告称,在2015年发行股票过程中,尚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为了现金管理,公司存在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而言,2015年10月9日,天罡股份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约定缴款账户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截至10月15日已收到全部认购款2497.50万元。12月30日,天罡股份取得该次发行股份登记函。根据公告,10月29日,天罡股份在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账户分别购买了平安银行天天利理财1997万元、平安银行28天卓越计划滚动型理财500万元 ,合计2497万元。11月11日,天罡股份赎回平安银行天天利理财1997万元,并将募集资金1997万元划转入公司基本户工商银行威海张村支行,随后,该公司分别购买工银理财B产品1000万元、1000万元。天罡股份表示,上述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在2016年6月8日前已陆续分批赎回并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天罡股份称,主办券商广发证券已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在其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天罡股份对于上述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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