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实地走访仍在推销线上线下业务
善林金融设有分支机构推销线上线下业务,还关联着多家P2P平台,资金安全保障尚不明确。在网贷的一年整改期内,其命运如何尚待观察
《投资者报》记者王宇
女排夺冠后,其官方微博连续几天公开发贴感谢赞助商,其中一家名叫善林金融的理财公司,引起了媒体与投资者的关注。然而8月初,善林金融却遭员工举报:自融、挪用资金、巨额亏损的消息流传开来,一下子在业界与投资者之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公开资料显示,善林金融是一家大型的专业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与大众所熟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不同的是,善林金融在全国有近百家分支机构。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出台后,网贷的线下业务被明令禁止。
那么,这近百家分支机构将何去何从?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进展如何?对于前员工的举报,公司做何解释?《投资者报》就此联系善林金融的媒体负责人,对方称公司方面暂时还不能明确答复以上问题。记者欲电话采访,则被对方告知“不会接受的”,她也会争取继续沟通。但很遗憾,到截稿为止,记者仍无法得知善林金融的具体答复。
业务部仍推销线上线下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善林金融全称“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12亿元,全国各地设有超百家分支机构。
近日,《投资者报》记者以了解公司实力为由实地走访了位于复兴国际中心的善林金融北京呼家楼分公司,接待的张姓营业部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实缴也是12亿元,公司实力大可放心。此外,张经理还着力推荐善林金融的线下理财项目,并向记者展示他最近签约的一位千万客户。“现在投资,刷卡签单的商户名还是善林金融,与合同是对应的。”
当记者提出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公司还可以做线下推销时,张经理说,线下的现在还可以做,到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应该就停掉了。“如果你考虑投资线上的,5万元以上的可以投善林财富,更少的可以投我们的善林宝。”
记者随后登录善林财富官网查看,其首页的优先计划项目已经都被投资完毕,大部分从7月21日计息,此后再无新项目。资料显示,优选投资计划是善林财富为投资者提供的本息自动循环出借及到期自动转入退出的投资工具。该类项目期限从1个月、3个月、6个月到12个月,标明收益从8%~12%。除此之外,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记者无从得知。打开张经理所说的善林宝,项目公立医院医疗设备租赁项目(03-03期)仍处于可投资阶段,项目总额200万元,3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7%。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有些模糊不清。
“《暂行办法》颁布以后,明确网贷不能线下推广,同时拥有线下线上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肯定要整改。而且,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一位不便具名的从业者告诉记者。因为善林金融官方的“暂时保留”,投资者仍无法获知该公司的整改计划及相关进程,近百家分公司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本报将继续关注。
关联多家P2P平台的风险未知
长期以来,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和投资者沟通时,都会极力解释平台的模式,以及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多家平台也是在多年经营后才稍有微利。
“为什么不专注做好一家平台呢?这么多家平台的成本要达到多少?大规模宣传的成本从哪里来?真的有点看不透。”一位不愿具名的P2P平台的从业者如此质疑善林金融的种种不一般。
《投资者报》记者查询与善林金融关联的P2P平台,除去上述的善林财富、善林宝,还查到另外3家平台:幸福钱庄,仍有项目可投资;鑫隆创投,也有新标推出;善行创投,9月2日刚推出的新项目。此外,据媒体报道,微美贷和雪橙金服也曾接受过善林金融的投资,但目前前者已经停止运营,其官网显示为一家香港六合彩的网站,而后者自今年6月初就停止发布新标。
一家自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公司,与多家P2P平台有关联,同时设有线下营业部推广线下理财,善林金融用意何在?是否如同前员工的举报:善林金融靠“借新债还旧债”的形式维持着?这一切,还有待于善林金融的官方解释。由于该公司的沉默,投资者仍然无法评判在该公司投资的风险。
让业界感到忧心的还有上述从业者提出的疑问,大规模宣传的成本从哪里来?百度搜索输入“善林金融”,有关于公益、战略合作的“新闻”比比皆是。“自e租宝后,互联网金融的广告都受到限制,我们能跟女排合作,证明我们还是有实力的。”张经理对记者表示。但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互联网金融生态内的情况大致相同,善林金融的“实力”似乎并不能说明一切。
资金存管及去向存疑
除了对善林金融的业务产生质疑以外,投资者还对该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表示担心。正如张经理所展示的,以及媒体所报道的,客户每一笔投资款直接由POS机划扣到公司账户,银行POS签购单显示,商户名为善林金融。
而线上的P2P平台,在资金安全方面的介绍也不太详细。《投资者报》记者查阅善林金融关联的多家P2P平台,发现资金存管方面的介绍微乎几微。而《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当然,这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都适用,需要合规的平台不在少数。至于善林金融有什么样的计划,由于公司方面并未回应,目前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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