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首席记者付强报道:在“上栗县平安中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上,明确规定投标公司建造师自开标当月前必须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中标单位——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应瑶,原本在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参保,却在开标后次日突然合并至昌建公司。
质疑:中标公司涉嫌违规操作
日前,一位知情人士向新法制报记者透露,“上栗县平安中路新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
该工程开标后,公示中标单位为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为应瑶。
“但实际上,应瑶是其他单位的员工。”据该知情人士透露,应瑶一直在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工作并参保,不具备参加这次开标会的资格。
公司:中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对此,该项目业主单位——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李昌新表示,在接到投诉后,该局会同上栗县招标办、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开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这份调查报告显示: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属于社会民间团体,没有办公地点,在工商局无注册。
不过就此事,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负责人万星对记者说,应瑶是今年四五月份到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班,是公司的员工,在这次招标过程中,中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社保中心:建造师参保后曾出现停保
然而,9月7日,在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却得到了另一番答复。
该中心非公有制一科科长勒系文查阅应瑶投保资料后明确表示,应瑶在2011年5月至2016年7月20日一直在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参保。其间,应瑶于2015年6月25日在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并参保,后一直停保。直到今年7月21日,也就是上述项目开标次日,社保关系才由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合并至昌建公司。
勒系文查询的结果显示,应瑶于7月21日由江西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招标委员会合并至昌建公司,变更原因为“辞职”。
对于这一点,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作出回应。
记者了解到,依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而为了确定是否为投标单位职工,招标文件中通常要求规定“建造师必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是为了保证施工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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