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上修建的老年公寓
河堤上修建的商业地产
已拆除的部分违法建筑
中国网郑州9月13日电(记者 郝立新 武世友)洛阳市水务部门疑借洛河综合开发利用之名,违规出让洛河北岸市区段城市绿地、河道、堤顶(含堤坡),开发房产、养老及水上娱乐等项目,并签订无期 限的土地使用协议。洛阳市规划部门称,该项目未取得规划部门审批,禁区内建设,属严重的违法项目,按照规定必须拆除。
据了解,洛河流经洛阳市区段,东至凌波大桥西至洛阳绕城高速段,全长约3公里洛河北岸的河堤、及河道内的土地均被水务部门出让,在建项目涉:房产开 发、养老地产、别墅商业街、水世界、亚龙湾水上娱乐等项目,这些项目大多以堤坝而建,有的项目建在了河道内,占压大部分城市绿地和河道。
记者在一份由洛阳市河渠管理处、洛阳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洛阳亚泰)、洛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市水务局四方签订的《洛阳市洛河西段 北岸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的合同书中看到:该协议约定洛阳亚泰在合同签订当日向洛阳水务部门支付3000万元后,可在洛河河道内、堤顶(含堤坡)修建水岸 游乐场、修建经营性沙滩浴场、建设商业休闲宾馆等综合性经营项目。该合同总价款为1亿零600万;该合同为长期(含70年,70年后可继续无偿使用)。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及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河道内严禁建房、开渠、打井、挖窖、葬坟、建窑等活动。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最高40年。
洛阳亚泰董事长党红卫认为,亚泰房产公司作为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承建洛阳水务部门洛河北岸的沿河开发项目,当初并不知道该项目属违法项目,认为只要有水务部门审批就可,不需规划部门审批。如果政府也要对其进行拆除,必须有个说法,这些项目都是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
对此,洛阳市高新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占压洛河北岸河堤的建设项目,都属河道用地,同时也是城市绿地,按照规定是绝对不能搞商业开发建设的, 此地为城市规划的蓝线保护区和绿线保护区,属禁建区,禁建区内禁止建设和河道无关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不管是在河道内或河道上搞建设,都得经规划部门审 批,未经审批都属违法建筑,已经建起来的建筑,可能是通过别的渠道建起来的,但不一定就是合法建筑,规划部门没有给上述企业审批过任何规划手续,在建的项 目都属违法建筑,早晚要拆。
相关资料显示,由洛阳水务部门出让土地、洛阳亚泰公司建设的的亚龙湾二期项目,被国家住建部卫星拍照发现违法后,因占压城市绿地、未取得规划建设手续等,被定性为违法建筑,已被限期拆除。
洛 阳水务部门作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不是依法管理和保护河道,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而是以综合治理为名,行地产 开发之实。在前期违法建筑被限期拆除的情况下,仍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不顾,继续以种种名义建设各种违规项目,且项目均为明显违法的长期土地出让协议, 个中缘由令人深思。对此,中国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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