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陈璋)9月19日,省发改委、能源局、安监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防止停工停产煤矿违规复工复产。对于证照齐全、确需复产复工的合法煤矿,必须由县级或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通知表示,各地和省能源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进度。对列入2016年去产能任务、尚未停止生产 的煤矿必须责令立即停工停产,同时积极部署开展设备回撤、井筒封闭、职工分流安置等关闭退出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积极清理处置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各地要对照相关政策认真核查清理,分类细化工作措施,对于列入“十三五”退出计划的矿井,要加强监管,严防 违规生产。证照过期的,各地和各发证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得违规办理延期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长期停工停产、尚未列入“十三五”去产能任务的煤矿,要引 导煤矿企业依法加快关闭或限期退出。
在严防停工停产煤矿违规生产方面,各地要盯死看牢,进一步加大对停工停产矿井的检查巡查力度,严防违规生产、明停暗产。对违规生产,甚至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严格复产复工验收程序。对证照齐全、确需复产复工的合法煤矿,必须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进行安全达标验收。其中,县属国有煤矿和乡 镇煤矿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设区市属煤矿和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由煤矿所在地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违反验收规定,导致不符合验收规定的煤 矿恢复生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了解到,8月15至18日,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专项督导活动。督导结果显示,各产煤设区市、省能源集团公司基本按照集中三个月攻坚的要求,编制并公告了2016年煤矿关闭退出名单和时间表。
据统计,今年1月到8月23日,各产煤设区市、省能源集团公司已对142处煤矿作出关闭决定。其中,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62处、已封闭井筒的煤矿75处。
此外,9月份我省还计划关闭煤矿56处、退出煤炭产能402万吨,累计退出产能1051万吨,占全年任务的82.2%;10月份计划关闭煤 矿50处、退出煤炭产能279万吨,累计退出产能1330万吨,占全年任务的104%。目前,各产煤设区市、省能源集团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煤矿现场关闭、证 照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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