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齐乐
2010年后兴起的大宗现货投资,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遍地开花的期货交易所情况何其相似。
近期,多位投资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映,他们在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所”)开设账户,进行沥青、原油、邮币卡等商品的现货交易。交易采用了集中、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且从未进行过实物交割。上述投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蒙受巨额亏损。事发之后,他们曾组团前往南宁进行实地维权,但遭遇了巨大阻力。
对此,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交易所至少需同时获得设立批文及交易品种的批文才能合规经营,而包括南商所在内的部分现货交易平台往往只有设立批文,其交易品种证照不全。
期货及现货领域专家则表示,国内现货大宗市场以投机交易为主,有违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初衷。在监管体系上,商务部对于地方金融办没有管辖权,缺少垂直管理能力。监管层应当提起重视。
合规性存疑
投资者宋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7月底,他与某网友通过QQ结识,后者向他推荐大宗现货交易,并许以丰厚回报。“当时手上正好有一点钱,就心动了。”
8月1日,他正式在南商所开户交易。在开户过程中,他没有和业务员见面,仅是手持身份证拍照,并按照对方指示办理了开户手续。开户当日,他就分两批总计10万元人民币的汇款到对方指定银行账户。银行流水显示,钱进入了南商所开设在光大银行的账户。
“现在想来就是个局。”宋先生说。业务员给宋先生推荐的交易品种是“100吨沥青”。交易第一天,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宋先生小有盈利,约有三四千元的进账;第二天又盈利7000多元,两日之内,他总计获利1.1万元左右。但是从第三天起,他的账户就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在开户后的4日内,他即亏损超7万元。当时业务员给出的解释是“有一波逆向行情冲击”,并同时要求宋先生追加入金。将信将疑的宋先生没有追加本金,10万元入市资金最终仅剩3700元。
“按照业务员的说法,10万元本金是可以配备指导老师的最低门槛。”血本无归的宋先生准备清空账户,撤出剩余资金,却发现账户密码在他不知情时被修改。通过业务员与交易所客服取得联系,他重新设置了密码,并撤出了剩余资金。
记者在与多位南商所投资人的沟通中了解到,宋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南商所采取的手法与本报之前报道的多家交易所操作手法类似,都是通过QQ等线上聊天工具发展潜在客户,通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以博得信任,并以丰厚的投资回报引诱投资人开户交易。
在官网上,南商所自称“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获得来自国家和省级两级政府的认可,目前是国家级重点金融创新试点单位企业,是第一批通过国家审核合规合法的企业,也是国家31家允许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单位之一”。
南商所主要提供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林产品、钢铁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成品油、矿产品、文化艺术品的交易服务。其同时还在官网上挂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及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件。
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期货律师王德怡表示,目前各交易所获得的批文,除了工商执照外,还有两类,一是当地政府部门核准交易所设立的批文;二是交易场所通过某次清理整顿的验收批文。而判断某笔交易是否合法有效,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交易场所的设立得到合法审批,其次是交易品种得到主管部门审批,最后是与该交易品种对应的交易规则得到合法审批。
“现在一些号称合法的交易场所基本上只满足条件一,其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并未得到合法审批。交易场所的设立经过合法审批不等于其全部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都是合法的。”王德怡说,他表示,投资人往往被政府批文所迷惑,而忽视了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的合规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单位已接获投资人举报,知悉南宁大宗违规经营。南宁大宗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质,但其交易的现货原油及邮币卡均涉违规,且其采取的集中,连续竞价交易机制也不符合现货交易规则。南宁大宗监管主体在南宁市金融办与南宁市政府,自治区商务厅已与南宁市金融办沟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2007年南商所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股东为北京时力华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二者以9比1的比例出资。
2014年9月11日,其股东及出资人发生变更,自然人周卫、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泰和三元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唐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该交易所股东,出资分别为100万元、100万元、390万元、410万元。其中,股东变更前的广西南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是变更后的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则是广西本土最大的房地产企业。广西三祺的官网称,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全资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对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是广西交通集团五大业务板块中房地产板块的主力军。目前,该公司项目总投资约180亿元,开发总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达4500多亩,总资产约70亿元。其地产开发量和土地储备均居广西首位。
截至发稿时,记者虽然多次联系对方,但南商所、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唐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均对记者的采访婉拒。
监管错位
虽然不断遭遇投资人的维权,南商所的实际控制人广西唐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却依然谋求开辟新的“战场”。
2015年9月2日,该公司与广西映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深圳前海丝绸之路金融数据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据公开工商信息显示,虽然名为“金融数据资产交易所”,但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依然是化工产品、初级农产品、木材、钢铁制品、有色金属、矿产品、文化艺术品的购销。而蹊跷的是,该交易所目前已注销。
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炒作丝绸之路题材,并以之命名的交易所不在少数。在内陆地区,有成立于2015年4月的甘肃丝绸之路商品交易所、成立于2015年8月的陕西新丝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成立于2016年1月的陕西丝绸之路收藏品交易中心、成立于2016年4月的新疆丝绸之路铝交易中心与河南新丝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在沿海地区,则有以“海上丝绸之路”命名的福建海丝商品交易中心(2015年6月)、海丝商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以及筹建中的海丝(哈尔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所获利之丰,使嗜血的资本亦蠢蠢欲动。
对于现货市场的乱象,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认为,目前的现货交易有违初衷。大宗现货应该是和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商品,而目前大宗现货市场却常常沦为投机工具,“大部分交易所不够规范、存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1021家交易所。但是只有少部分发挥了价格发现的功能,同时还具备第三方物流。根据其团队的研究,被市场认可、比较规范的大宗交易所内,投机者及投机交易相对较少,交易商主体是产业链内的从业人员。
刘春彦建议,要规范大宗现货市场,监管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可以作为交易标的的商品品种。可以是事先审核,也可以是事中、事后监管。如果投资者反映问题较多,监管层可以关停问题品种。二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将投资人的资金交由结算机构来监管。现在国内部分地区开始或已经着手建立了相应制度。三是要对投资人的资质设立准入门槛,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人排除在现货市场以外,抑制投机炒作,使大宗现货交易回归本质。四是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就期货市场而言,期货交易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证监会在全国各地都有派出及分支机构,这些机构独立于地方,能真正发挥监管的作用。而现货市场的状况则是,商务部主管全国市场,地方则是由金融办监管。同时,交易所是由省、市、甚至是区金融办批复设立的。商务部对于地方金融办没有管辖权,连业务指导都不能做。”刘春彦说。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务院必须厘清监管职责,确定主管机构。如果由金融办监管,则需认定现货大宗交易是金融行业。如果由商务部监管,则还需理顺管理体系。目前,省级商务厅与商务部不是垂直关系。省级商务厅的主官由地方政府任命,这就区别于证监会纵向的管理体系了。
“我个人认为,如果由商务部来监管大宗现货,可能也力有不逮,因为商务部缺乏在省一级的支撑。比较理想的是将大宗现货归类到金融行业,在证监会或银监会下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刘春彦表示。
原标题 南商所蹊跷交易凸显监管漏洞 投资者四天亏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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