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乌鲁木齐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乌鲁木齐县东南沟矿区兴隆煤矿三村煤矿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根据资金安排实施乌鲁木齐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乌鲁木齐县东南沟矿区兴隆煤矿三村煤矿生态环境恢复项目。2.2项目建设内容:将项目区内废弃建筑物拆除就地填埋、废弃生产设施拆除、塌陷坑回填、火烧区域清除和回填、挡土墙排水沟及涵管的铺设、设铁丝围栏和警示牌、覆土播撒草籽覆绿等。2.3标段划分:施工:乌鲁木齐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乌鲁木齐县东南沟矿区兴隆煤矿三村煤矿生态环境恢复项目;监理:乌鲁木齐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乌鲁木齐县东南沟矿区兴隆煤矿三村煤矿生态环境恢复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行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疆外施工企业仅限壹级)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监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综合类监理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进行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在注册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5日(北京时间10时—19时)在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19时)在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标书送达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答疑请于2016年10月11日10:30之前以书面递交至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乌鲁木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乌鲁木齐县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苏碧文电话:18999912305;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市鲤鱼山路山水华庭4-4-401
联系人:白云昭电话: 13659989970
客户热线:010-83686528 传真:010-83686528-8003 投稿邮箱:news@oilone.cn Copyright 2012 oilon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石油壹号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3385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532号 未经石油壹号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