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违规用地的汽车检测站开了绿灯
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却被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检验资格许可证并开展业务,被土地部门认定属于违规用地后,县里有关部门却迟迟不予查处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贺宝利 发自陕西榆林、西安
10月15日,有媒体以《公安县唯一机动车检测站负气关停》为标题,报道了湖北省公安县三袁检测站租用场地小,排队车辆经常造成附近路段拥堵等情况,负责人李崇高决定将三袁检测站迁址,按照新标准建设新的检测线。但因为新址位于荆江分洪区的通道内,迁址方案在一次规委会上没能通过。
报道分析,个中原因是有地的驾校没资质,有资质的三袁没地。三袁检测站李崇高说,这是县领导为了扶持另一家新建的机动车检测站,而阻挠他的迁址,他无奈之下关停了检测站。
原来,2015年10月16日,公安县国土资源局将位于曾埠头村的一个地块进行招拍挂,起拍价为1790万元。李崇高说:“这个价格太高了,我根本就没有参加招拍挂。”这块地最终被新建检测站顺达公司以2018万元摘得,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车辆检测中心)。
公安县一位领导表示,公安县机动车保有量只有这么大,建新检测站的公司花这么多钱购买了土地,两家同时存在不利于市场,县里还是想让这两家合作。
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开办汽车检测站,必须有合法的建设用地或商服用地。
国庆节前,法治周末记者也接到一份关于汽车检测站违规用地的举报。举报称,位于陕西省米脂县的顺利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利达公司)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却被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检验资格许可证并开展业务,被土地部门认定属于违规用地后,县里有关部门却迟迟不予查处。
带着疑问,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榆林、西安进行调查了解。
未办用地手续
国土局认定违规用地
在此之前,对于顺利达公司的土地手续问题,也有陕西媒体记者到米脂采访,此事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并拿出处理意见。10月8日,在米脂县国土资源局,法治周末记者问起此事,局长薛永波拿出一份《关于米脂县顺利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情况的汇报》,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情况汇报》称:该宗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宗地面积为19亩,属于官庄村集体土地,也属于建设预留地,在修建高速公路时被施工队以水泥预制厂的名义在土地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高速公路竣工后,施工队给官庄村所付的复垦费无法复垦该宗土地,村里还要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村民们意见很大,要求恢复土地耕种。后在银州镇的协助下,该宗土地被以每年每亩3600元的价格租给了官庄村村民张朵亚等人,租期8年,共198亩。承包方式为中标而得。张朵亚是银西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5年5月,银西公司将其中的19亩土地(含16间平房)以每年24万元租给了顺利达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杜成元。杜成元在从发改局办下立项文件,从住建局办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国土资源局办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等相关部门的前置手续后开始修建。但因租赁关系与审批费用问题,未与官庄村以及银西公司达成一致,所以一直没有最终办理用地手续。该检测站的用地行为属于违规用地。
至于开工建设等其他手续,住建局副局长高巍经过调档查阅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除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顺利达公司未到住建局办过后续手续。
记者在官庄村的采访验证了国土局的调查结论。
顺利达公司位于米脂县银州镇子米公路西侧,所在地属于官庄村。记者看到,大概由于长假后第一天刚上班的原因,顺利达公司门口很冷清,很少看到有车辆进出。
一二百米处,银西公司的招商广告牌倒是很醒目。上面写着:“百亩土地招商,百间库房厂房招租。”对面的土地上长着蔬菜。
在官庄村,记者以投资咨询的名义向官庄村村委会主任了解银西公司的这块土地特别是检测站的用地手续情况。他说,这块地的手续就是他办的,该地块属于集体土地,两年办一次临时用地手续。
只有土地预审手续
质监局就发了认定证书
据了解,顺利达公司2014年开工建设,2014年2月,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2015年10月12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不仅如此,2016年8月,顺利达公司还向陕西省交通厅运管局申请办理营运车辆检测资质。省运管局相关人员和榆林市运管处处长刘玉虎等人参加了验收。有人向记者透露,验收时,榆林市运管处这边只有刘玉虎父子参加。
为了解相关情况,10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榆林市运管处。刘玉虎说,他们是配合省运管局专家验收,至于父子同去参加,只是那天人员不巧。据了解,刘玉虎的儿子刘鹏权在运管处下属的汽车检测站任副站长。
至于顺利达公司用地存在的问题,刘玉虎称“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他还向记者介绍,运管部门和汽车检测公司的关系,不是行政许可关系,而是认证关系。他还称汽车检测公司的审批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此说法与省运管局维修处两位处长的说法不谋而合。
刘玉虎一边澄清顺利达公司资质认定以及土地问题与他们无关,一边又跟记者说该公司的手续还是比较全的。为此他还把该公司的相关材料拿给记者看。
2014年8月9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给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顺利达公司延期筹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通知》第三项要求,项目建设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条就是土地合法证明材料。称“在资料审查前,检测场所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或县级......”不知何因,文件的下一页(第4页)缺页,但是意思应该是很清楚的。
2014年8月26日,米脂县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也说的很清楚:“尽快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其实,关于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报批手续,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0月13日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说的很清楚: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六)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2015年5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第一条第(五)项重申了这个规定。
既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既然只有土地预审批复手续,顺利达公司怎么就能开工建设并取得只质检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呢?带着疑问,9月29日,记者来到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该局监督处的李高峰对记者说,手续应该是全的,但要查档案,因为管档案的人请假了,只能国庆节后再看。完成在榆林的采访后,10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向记者展示了顺利达公司的申请材料。记者看后大吃一惊,因为,李高峰口中“比较全”的材料,只有米脂县发改局的立项文件,住建局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国土资源局下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等,没有县政府的土地审批文件,没有建设用地或商服用地手续。
对于记者对用地手续的疑问,李高峰称“我们觉得这些材料就够了”。
如何查处违规用地
执法部门有点推诿
但法治周末记者从别的汽车检测公司了解的情况是,他们往省质检局报的材料可没那么简单,办手续也没那么容易。
从该公司提供的厚厚的申报材料中,记者看到,除了上文提到的县里三部门出具的文件,还有县发改局下发的《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特别是有县政府下发的《审批土地件》,即用地手续批复。该公司的用地就是通过国土局的招拍挂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过后取得的,土地费支出约1500万元。
关于设立汽车检测站的用地手续问题,陕西省质检局给这家检测公司的《延期筹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通知》里有这样的表述:“为了避免盲目建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申请人需获得土地所有权或者合法使用权,并书面告知我局后,方可开工建设。”
作为主要的审批监管部门,人们不禁要问省质检局:同样办汽车检测站,为什么有的需要那么严格的用地手续,有的就不需要呢?
在陕西省质检局,当记者向李高峰说起米脂县国土局已经认定顺利达公司用地行为属于违规用地时,李高峰说那就要问米脂县国土局该如何查处了。
在米脂县国土局给县领导的《情况汇报》里,提出了对顺利达公司的三点处理意见:一是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罚款处理,并督促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三是,该宗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对该建筑物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主体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依据。
米脂县国土局局长薛永波告诉记者,对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应该由住建局查处。
对于这个说法,县住建局局局长王永祝并不认可。他说,按照榆林市政府印发的《榆林市城市规划违法案件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此事应归国土局查处。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未取得土地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各类项目,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由市国土局牵头,市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处理。”
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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