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生产中的兰鑫钢铁新厂区)
“去产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战,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任务,不惜在税收、土地、金融、就业安置、奖补等各方面给与强有力地支持,而且对落实不力、进度慢和违规新增产能等,要通报、约谈直至严肃问责,可见中央对化解过剩产能硬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法律,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而上,仍巧立名目变相新增产能,为违规违法企业“保驾护航”。
甘肃兰州皋兰县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就是一典型案例。
企业简况
2001年4月,皋兰炼钢厂重组后组建了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鑫钢铁)。炼铁高炉为30吨的电弧炉和30吨的精炼炉,生产地条钢等高耗能、高污染钢材,在国家明令拆除的去产能之列。
但知情人透露称,兰鑫钢铁通过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把明显是90年代按30吨建成,本应淘汰的二条生产线硬生生说成50吨炼铁高炉,企图蒙混过关,当地各监管部门对此置若罔闻,默认了兰鑫钢铁的说法。
2013年3月14日,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生产车间注册成立,发证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法人仍为杨帆,地址位于皋兰县石洞镇三川口工业集中区,即现在的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
根据兰鑫钢铁及相关官方报道,该项目总投资20亿元,占地1216亩,主要建设年产100万吨高速棒材生产线、年产120万吨优质铸造生铁项目和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生产线。其中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68亿元,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13〕41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国务院及十多个部委,也先后出台多个化解钢铁煤炭产能过剩的重要文件。
而兰鑫钢铁为何在国务院下发文件之后仍能征得千余亩土地顺利地建厂、投产,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在其中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所建非所批
甘工信函(2013)3号文件显示,兰州市规划建设皋兰县黑石川现代高能产业园,拟对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实施异地搬迁,实现出城入园。同意兰鑫钢铁建设项目为120万吨/年优质铸造生铁项目,退城入园,淘汰老厂2台50t电弧炉。工信部按照《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办理相关环评、安评节能手续。
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显示,兰鑫钢铁备案项目为“优质铸造生铁项目”。产品应该是“铸造用生铁”也就是“生铁块”,但是实际生产的是热轧带肋钢筋,俗称“螺纹钢”。另外,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显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400m³优质生铁高炉,2台200㎡带式烧结机,1台10m³球团竖炉以及配套设施。
据知情人士介绍称,兰鑫钢铁在黑石川产业园实际建设的是1台630m³普通炼铁高炉,并非优质生铁高炉;同时建设的还有2台35t“氧气顶吹转炉”和一条120万吨螺纹钢轧线。这是一条完整的生产螺纹钢的工艺生产线,并非简单的生产优质生铁的高炉。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兰鑫钢铁新建的生产线已经说明了其工艺为烧结矿+铁精粉+焦炭+其他佐料,按照不同比例加入生铁高炉炼成铁水;铁水不形成铁锭,直接加入“转炉”内,加入少量合金,并脱硫、脱磷,形成钢水;钢水通过连铸机冷却,可形成钢坯;钢坯经过轧机生产线形成成品“螺纹钢”,道理和压面机一样。
按照兰鑫在甘肃省工信委备案通知书的内容,应该是形成铁锭,生产半成品,淘汰原有的二台生产线,而并非生产新的螺纹钢和盘螺钢。兰鑫钢铁明显是所建非所批、明显的是偷梁换柱。
这一说法,从兰鑫钢铁实际出厂的产品中得到了验证。
(客户从兰鑫钢铁新厂区拉出的盘螺钢)
(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生产水渣)
根据专业人士介绍,水渣是钢铁企业在冶炼生铁时由铁矿石中的非铁成分和焦炭、喷吹煤中的灰分溶化后,从高炉中排出的产物,多为晶质块状,呈浅黄色,主要是氧化钙、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组成。水渣一般都卖给水泥厂,可以制作水泥。一般是铁产量的30%左右。兰鑫的水渣堆大概在15万吨以上,铁产量就应该在50万吨,螺纹钢的产量就远远大于铁产量肯定超过50万吨,这样来看兰鑫新厂在没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生产了50万吨螺纹钢和盘螺钢流向了市场,严重威胁建筑物质量安全。
而且,据一位长期在兰鑫钢厂采购钢材的老客户透露,前些年一直在兰鑫钢厂采购的钢材都是不含税的,今年才开始陆续出售开票钢材。
新厂已投产 老厂仍在生产
记者调查时发现,在标有“兰鑫集团优质(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牌子的门口,来购买线材及螺纹钢的本地、外地车辆络绎不绝。
一辆宁夏车牌的货车司机告诉记者,他的货是刚从兰鑫新厂装运的,并为记者出示了“出库过磅单”和“产品质量证明书”。
根据兰鑫钢铁集团产品出库标签显示,其产品许可证号为xk05-001-00323。
经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其发证时间为2014年12月,说明栏内为“换证、增项”。说明兰鑫钢铁对“第二车间”的生产项目进行了增项,与老厂使用同一许可证号。
根据国发〔2009〕38号和国发【2016】6号文件要求,技术方面: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有关规定,立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
但是老厂抗拒国家法律法规,目前仍然使用淘汰落后的30t电弧炉生产地条钢,污染环境,也使得不良钢材走向市场,影响建筑物质量安全,给公共安全和居民个人带来安全隐患。
“真假”去产能
根据皋兰县规划局提供的相关资料,2015年7月,甘肃新鑫汇通球墨铸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球墨铸造生产线项目,25万平方米,地字第62012220150611009号;2015年9月,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优质铸造(精密铸造)项目(一期),47万平方米,地字第6201222015092526号。两块地皮早已超过批示的33.35万平方米。
据规划局人员介绍,兰鑫钢铁还有一块地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兰鑫钢铁公司占地最少应该在三千亩(二百万平米)左右。如果再批一块,那么兰鑫钢铁占地最少在四千亩以上。
据“兰州日报”最新报道显示,兰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可获“奖补”,兰鑫钢铁在奖补名单之列。
皋兰县政府十三五规划却将兰鑫钢铁项目写进报告里。报告显示,“当地大力发展以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优质铸造(精密铸造)项目为龙头的钢铁产业。”
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13〕41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2016〕6号文推出去产能在奖补、税收、金融、职工就业安置等各方面的支持措施。
李克强总理在回答美国铝业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柯菲德时表示,淘汰落后产能,中国的决心是坚定的。“毫无疑问,我们还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政府有责任。在座的各位企业家,相信你们在经营当中都不缺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兰鑫钢铁一方面大肆兴建新厂,一方叫嚣响应国家号召去产能获取奖补。此举值得警惕!
反 思
在中国各地,产能一旦形成一定规模,便逐渐固化为地方经济增长、税收来源、利益分成、就业稳定和政治绩效的组成部分,很难被淘汰。对于过剩产能的不断容忍,后果就是过剩产能的累积到了“大而不倒”的地步,经济增长和银行信贷被绑架。
据相关报道介绍,兰鑫钢铁是地方三大钢铁企业之一,是地方税收主要来源,是政绩绩效的有效组成部分。所以,地方政府帮助产能过剩企业逃避国家投资管理规定、补办环评手续、补缴罚款、暂停后重启等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每当有政策放松时,便是过剩产能复生甚至扩大的机会。
今年以来,钢铁价格逐步走强,复苏回暖的声音不绝于耳,许多停产或减产企业也陆续传出复产信号。
但在行业分析师眼中,钢铁行业的回暖只是“季节性”的小阳春,整体过剩依旧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钢铁行业的基本现状。
当地政府默许兰鑫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广占土地建厂,变相新增产能,从表面上看是为维护当地的“经济利益”,实则容易滋生腐败。不但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长远来看,反而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政府的责任去哪里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又去哪里了?
我们相信,顶风而上定会受到中央相关部委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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