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建杭 北京报道
被称为“新四板”的股权交易中心也出现融资企业借款的P2P类产品逾期。
近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旗下投资平台海峡e贷,平台产品“海峡小微债2015330009”出现逾期,到期日为2016年9月15日。此产品应于到期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但截止到目前该产品仍未兑付。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方面工作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约定期限内,借款企业仍未兑付时,担保公司将处置抵押物进行代偿。目前正在处置进程中,有处置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在过去一段时间,股权交易中心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参与度较低,为了更好解决新四板企业融资问题,股权交易中心推出了P2P类产品。不过这类面向个人投资者的P2P类产品中,也存在借款企业兑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信息中介
海峡小微债2015330009产品成立公告显示,该产品于2015年12月16日成立,借款人为福建大闽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机构为泉州中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约定,募集256万元,年化利息为9%,兑付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利息支付方式为按月付息。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显示,产品在约定日期9月15日未如期兑付后,至今仍未实现兑付,且企业方和担保方没有给出明确处置进展。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产品整体兑付规模为300万元左右,按照约定,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借款企业和担保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借款企业福建大闽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公司2014年销售收入为1358万元,净利润为62万元。2015年截至9月30日,销售收入为1168万元,净利润为59万元。担保公司为泉州中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目前注册资本为两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泉州市中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300万股,持股比例56.5%。泉州市丰泽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国有)持股7000万股,持股比例35%。林安庆(自然人)持股1700万股,持股比例8.5%。
目前对于担保公司的处置情况和兑付进展,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借款企业有抵押物在担保公司处,在约定期限内,如果借款企业无法完全筹集资金兑付,将由担保公司代为处置抵押物,偿付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在产品发生逾期时,网贷平台并不承担直接责任。
91金融创始人吴文雄表示,“网贷平台的优势在于利用大数据和网络平台优势,让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由此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微贷网创始人、CEO姚宏则认为,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需要事先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出借人需要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并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的合同编号为“HXXWD2015330009”的《借款担保合同》中,显示,“海峡易贷网站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海峡易贷网站网上撮合,借出人同意向借入人提供借款,同时保证人自愿为借入人向借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以及海峡易贷网站只为借出人、借入人及担保人提供信息发布、合同订立与登记服务,并根据本合同约定划付交易资金,对业务中涉及的借贷资金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偿还的义务”。
资产交易所成新思路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方面对记者表示,“目前海峡E贷平台的累计成交规模有1000多万元,有十几家借款企业借款,单笔借款额度都在几百万元左右,在这些借款企业之外,还与四五家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进行先期风控,推荐产品。”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于2011年10月26日注册成立,2013年7月18日正式开业运营,现注册资本2.1亿元,共有兴业证券、福建省能源集团、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等地市国有投资机构以及有台资背景的海峡富国基金等10家股东。
记者梳理发现,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旗下,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平台包括海峡e贷和海峡创富两个互联网平台。
其中海峡e贷为企业提供借款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企业债权融资,其中海峡小微贷产品,由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提供贷前审核,推荐。此外也提供资产收益权、票据贷以及资产证券化类产品,产品背靠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但目前官网中,此类创新产品并没有具体产品出售。
海峡创富针对银行、信托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机构和普通投资者都可以买,同时提供针对金融机构的大宗金融资产。
在业内人士看来,地方股权交易所由于没有做市商制度,流动性是最大问题,虽然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允许股权交易所通过股权质押、增发、私募债等方式为企业融资,但是因为其活跃度低,流动性不够,质押难度大效果并不明显。
但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于尝试交易中心模式较有热情。
姚宏认为,监管政策出台后,业内平台应该都会逐项落实监管要求,进行业务转型或者业务收缩。平台选择交易所模式或是从其他业务模式切入,都是平台在响应监管政策之下进行的战略调整。P2P的合规并不是以交易所模式或和相关牌照的金融机构合作来衡量,是否为正确的转型方向,仍要看详细监管条例的颁布。
|
客户热线:010-83686528 传真:010-83686528-8003 投稿邮箱:news@oilone.cn Copyright 2012 oilon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石油壹号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3385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532号 未经石油壹号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