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地是怎么要求的?”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提问。
《水污染防治法》这样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这是什么?这是法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就怎么办。”翟青亮出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的“武器”。
2016年10月19日,环保部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现场会,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的环保厅、局相关领导在会议上依次发言。截至目前,11个省的全部126个城市已经完成了水源地排查工作。重庆、浙江、安徽三个省份得到环保部肯定,亦有一些省份因工作不力受到批评。
长江水,饮用水
上海地处长江下游,目前上海市的饮用水70%取自长江,30%取自黄浦江。据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苏国栋介绍,2016年集中对一批饮用水源地违法企业开展清退和拆除,其中闵行区已经率先完成整治。
苏国栋说:“上海环保部门持续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核心区范围内的企业分布、生产、排污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与经济信息化部门探索使用差别电价和电力管控手段,推进企业结构调整。”
上海市还在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苏国栋表示,预计到2018年底,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总体可达到一级A标准。
在长江中游,湖北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亦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
截至目前,湖北省3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供水总量为19.44亿立方米,水质整体较好,水质达标率为100%。截至目前,共取缔了367个非法码头。
“2016年6月至9月,湖北省对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沿江15公里公里范围内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对沿江1公里以内拟新建的重化工和造纸行业项目,一律停止环评审批。”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提到。
上游,重庆对35家企业自备水厂进行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离,关闭整合了101家小型供水单位,在主城区实施长江、嘉陵江水源地“两江互济”饮水保障工程。
据重庆市环保局局长史大平介绍,重庆建立起“城镇饮用水水源基础数据库”,集成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地理信息,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环保部支招:督促各级政府履责
各省反映的也有一些共性问题:例如非法码头的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威胁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内等。
对于地方反映难以解决的问题,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支招:“环保部门是发现问题的。发现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环保部门并非要做所有事情,而是“要积极督促、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法律的规定要求。”翟青说。
“中央环保督查,查什么?就是要督查地方政府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解决环境问题等情况。”翟青表示,“但是如果环保部门发现问题但并没有报告,那就是环保部门的问题了。”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启动,旨在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其中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行动开始就提到:“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强督办和问责。”
“饮用水保护也是民生问题。”对于一些省份反映饮用水源地存在的基础设施侵占问题,翟青态度坚决。
另外,饮用水源保护地存在部分违法建设,其中多数为工业企业,占违法建设总数的38%,其次是码头,占22%。
据了解,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的摸底排查已基本完成,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一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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