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仲属宁报道 10月28日上午,我市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市委书记赵长富、市长余功斌、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龚家龙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副市长高炜代表营口市人民政府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投资建设营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签署的“营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中,接收站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人民币,包括营口港仙人岛港区LNG接收站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一期工程占地50公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约为80亿元人民币,拟在营口能源化工区或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城市景观、空间形态的影响,实现热电联产联供。
签字仪式前,赵长富和余功斌会见了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龚家龙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客人。赵长富说,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支持项目顺利推进,希望湖北能源集团、长联石油今后能够继续在营口投资建设更多、更好、有前景的项目,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龚家龙表示,将充分利用营口的政策、区位、产业等优势,加快项目推进,力争早日达产。
市领导王百胜出席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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