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翼而飞的土地 港商6亿土地资产离奇过户)
不翼而飞的土地
■本报记者 陈锋 临沂报道
两家公司通过仲裁程序将第三人的财产进行了切分,第三人是否有可能追回财产?依照法理,这道题似乎很好解决。不过,发生在山东临沂的这宗涉及6亿元的资产争夺战,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样容易划出分际。
利益被侵占的第三人、港商洪建明至今仍未看到拿回资产的曙光。启动维权程序以来,事情没有得到任何改观。价值6亿的土地资产即将被他人开发出售,而擅自拿走他财产抵债的“肇事者”毫发无损。
据媒体此前报道,上述案件牵涉出上海某官员的亲属;而临沂仲裁委、临沂两级法院等单位也被指存在影响公正的行为,导致枉法事件难以纠正。
土地被他人过户
2007年时,港商洪建明到山东临沂投资,与上海的姚原、姚涌二兄弟(以下合称姚氏兄弟),商定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临沂河东区紫荆城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占地500多亩,地段绝佳,目前估值至少超过6亿元。
临沂市铭信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开发的主体,洪建明在该公司拥有75%的份额,姚氏兄弟只有25%的权重。不过,受诸多因素影响,项目在开发出一期132亩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2016年6月底,洪建明委托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意外发现,本属于铭信置业的土地,竟然变更到临沂市另一家地产公司山东奥德城投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奥德城投)的名下。奥德城投的法定代表人林波,目前为山东省人大代表。而此前,洪建明一方并未察觉丁点变化。
“我不知道土地过户之事。在此之前,虽然存在纠纷,也在正常走法律程序,但从没有想到土地会被过户走了。”面对记者的再三追问,洪建明一再强调其对此事并不知情。
土地变更过户,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为何在权利所有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过户?洪建明委托律师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部精心设计的涵盖仲裁、法院调解、起诉、执行、拍卖等环节的“超级大戏”。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的信息显示,2014年1月,奥德城投与姚氏兄弟控制的上海铭源实业签订协议,后者以4.05亿元的对价,将洪建明控制的铭信置业75%的股权转让给奥德城投。由于姚氏兄弟无权处置上述股权,奥德城投完成支付后,无法完成工商登记。
相关材料显示,奥德城投曾向公安机关举报姚氏兄弟诈骗,但不知何故未立案。不过,随后奥德城投和姚氏兄弟十分融洽地配合着完成了大量司法程序,并最终在2016年5月完成了土地的过户。
相关案卷清晰地呈现了土地神奇过户的过程:
2015年5月,奥德城投向临沂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铭信置业偿还其支付给姚氏兄弟的4.05亿元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2.025亿元。
2015年7月7日,与洪建明存在重大纠纷的姚原代理铭信置业,与奥德城投、上海铭源签订《和解协议书》,同意由铭信置业偿还本金及部分罚金。1个月后,临沂仲裁委通过书面审理,作出调解书,确认前述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当年8月13日,奥德城投据此立即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铭信置业,并获立案。数天后,该案被临沂中院指定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当年10月,奥德城投申请对铭信置业名下未开发的土地进行切分、测绘、评估、拍卖。
在随后的两个月时间里,评估、拍卖工作全部完成,拍卖结果是流拍。2015年12月28日,奥德城投向法院申请以流拍价以物抵债,移交所有权,即用土地抵顶前述《和解协议书》中的债务本金及罚金。上述主张获得法院支持。
2016年5月,在法院要求下,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过户给奥德城投,并为其核发了土地使用证。
在洪建明看来,上述看似完备的司法程序中,存在致命的问题,即姚氏兄弟将并不属于他们支配、由洪建明所有的铭信置业项下土地进行了处置。“简单点说就是,他们偷卖了我的东西!”洪说。
仲裁、执行迷局
受洪建明的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兴博律师等人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在获得相关案卷后,他们发现,奥德城投与姚氏兄弟能完成上述神奇之举,与临沂仲裁委、临沂两级法院的“技巧性操作”有关。
“我们发现存在明显的违法操纵行为,并已经向检察机关进行了控告。”王兴博律师表示,相关控告目前尚未获得反馈。
据介绍,王在接手此案时,只是应对奥德城投申请的另一起仲裁案,该仲裁案与后来引发土地过户的仲裁案并非同一案号,却内容基本相同。
北京仲裁委一位仲裁员表示,在诉讼中,有一事不二理的规定。仲裁上也一样,同一事实不能提起两次仲裁。
“奥德城投就同一事实提交了两次仲裁,我们只获知了其中一个。”事后,王兴博律师发现对方技巧性地展开了一场夺地诉讼,而土地的实际所有权人却一直被屏蔽在外。
在洪建明给检察机关的控告书中,临沂市仲裁委及其业务科长刘伟被指存在“制作虚假仲裁调解书”、“故意不向利害当事人送达文书,剥夺其参与仲裁和辩论的权利”、“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等违法行为。
记者日前采访临沂仲裁委及刘伟本人,针对指控,刘伟以“单位有要求不能接受采访”拒绝回应,而临沂仲裁委副主任马静则以此案涉及商业秘密,拒绝接受采访。其上级单位临沂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将对此事予以了解。
洪建明同时认为,临沂两级法院在协助奥德城投完成土地执行、过户一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材料指称,临沂中院立案受理奥德城投强制执行一案后,应后者的申请,指定河东法院执行,河东法院再指定下设的汤头法院执行。此两项指定均严重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王兴博律师表示,该司法解释未规定中级法院可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指定基层法院执行。
“法院的做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指控材料指出,临沂中院和河东法院将此案运作到汤头法院执行,意在将案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免洪建明得知后阻止,有关人员的犯罪故意明显。
针对上述质疑,记者日前多次联系临沂市中院采访,但一直未获成功。
有媒体报道称,牵涉此案的姚氏兄弟为原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姚秀发之子,案件被曝光后洪建明及其委托律师均遭到骚扰、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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