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方案强调,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启动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实施细则,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法规体系。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到2020年力争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方案提出,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将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扩大到100个城市。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将国家低碳城(镇)试点扩大到30个城(镇)。
方案还要求,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加快区域低碳发展,加强低碳科技创新。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绿色债券等手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