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大幅增长却不进行预告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业绩大幅增长,远超过规则规定的“50%”,却未及时进行预告,也属信息披露违规。智慧能源及其高管因此被上交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经上交所查明,智慧能源2016年3月2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00万元到4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4%-152%。根据已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1.11%。此前,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2月24日至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而公司却在前述业绩预告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即2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年度业绩增长比例远超规则规定的“50%”,属于重大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本应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2016年3月2日才进行预告,逾期1月有余,公司年度业绩增长幅度大,预告逾期时间长,违规情节严重。此外,公司在未作业绩预告且股票交易已发生异动的情况下,仍未如实核查并对外披露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导致相隔仅2个交易日的两则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反差,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违规情节严重。
上交所表示,一方面,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预告业绩的大幅变动信息,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另一方面,在股票交易已经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在定期报告密集编制和披露的期间,公司未审慎核查,如实披露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情节严重。智慧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俊理应熟知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核实公司2015年全年业绩的基本情况,并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但其不熟悉且未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是导致公司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直接原因,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公司董事长蒋锡培、总经理蒋华君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理应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业绩状况做出全局把握和了解;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蔡建尽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但根据其职责,对年度业绩重大变化的事实理应及时了解并充分关注,但上述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时也违反了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智慧能源公司及万俊予以公开谴责,对蒋锡培、蒋华君、蔡建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青海省政府,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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