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指标》体现了近年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对土地的需要,同时综合考虑行业安全生产与用地节约,通过对项目规模和各个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的控制,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效果。
“《指标》既有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又有管理政策上的要求,既是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过程中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又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的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表示。
《指标》是对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修订。随着油气田采油井场、采气井场的钻井技术不断提高,目前井深已经达7000米,而在2009版的《指标》中井深只控制到3000米。新的《指标》满足了石油天然气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的需要。此外,2009版《指标》尚未涵盖致密气、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气田的开发建设,修订后将目前国内新增的各类油田、气田、输油气管道的建设项目用地全部涵盖,实现了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的全覆盖。
上述负责人指出,文件名称中去掉了原先有的“建设”一词,增加了“控制”一词,更强调《指标》的用地范围和控制作用。《指标》中所指的土地,既包括农用地,也包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项目用地无论占用的是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是未利用地,均应遵循本《指标》的控制性要求。
《指标》总体框架包括指标主体、术语、指标条文说明3部分。指标主体共分5章,分别是基本规定、油田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气田工程建设用地指标、长距离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用地指标调整。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了指标主要适用于新建陆上油气田及长输管道站场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确需突破《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需要开展节地评价,评审论证。在油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中,将油田工程用地功能分区从原有的10个调整到13个,增加了新的站场类型和分档类型。在气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中,对气田工程项目的功能分区作了调整,增加了新的站场类型和分档类型。同时,增加了长距离输油气管道管径和分档数据,天然气管道的管径从由800毫米调整到1500毫米,增加了大口径天然气管道的分档类型,支持了石油天然气行业国际合作的现实需求。
条文说明部分附有500多个典型测算实例,便于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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