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7日讯 近期,名下莫名贷款担保屡见不鲜,正准备在青岛买房的考先生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他在办理购房贷款时,被告知名下有一笔216128元的不良贷款记录,他从个人信用报告中查询到,这笔贷款出自他老家的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令考先生不解的是,2012年10月14日,此案已经由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决。“我根本就没贷过款,也不知道法院判决。”考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他到法院调出了基本信息,其中只有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是真实的,“其他都是假的”。对于此事,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未回应。
考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
莫名背上20万元不良贷款
考先生是巨野县人,一直在青岛工作,最近,他准备购买一套房子,本以为可以顺利拥有自己在青岛的家,却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着实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12月初,他办理购房贷款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名下有一笔21万的不良贷款记录,无法贷款,这也意味着,考先生没法拥有自己在青岛的家了。
“我从来没贷过款,这绝对不可能,我一直不相信。”考先生说,直到他在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打印了个人信用报告后,才确定其名下真的有两笔10万元不良贷款,总计20万元,并且早已经逾期,应还216128元。
“我确实没有贷过款,在此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这笔贷款的存在,可担保信息里却清楚的写明这笔不良贷款,发放机构是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突如其来的莫名贷款让考先生惊出一身冷汗,“这对于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而且现在已经影响到了我的购房贷款。”考先生说,当时他怀疑可能是自己的信息被盗用了。
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并不知晓法院已经宣判
更令考先生震惊地是,他发现这笔不良贷款已经由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决了。
“我根本就没接到任何法院的通知,什么时候宣判的我都不知道。”为此,考先生专门赶回了菏泽巨野县,查清楚此事。
信网从考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看到,在“强制执行记录”中,执行法院为巨野县人民法院,立案日期为2015年2月13日,案件状态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考先生说,他从法院调出了借款人信息,“只有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真的,其他的信息都是假的,我妻子的信息不对,担保人我也不认识,借款申请书也不是我签的字。”
考先生指出其中除了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其他都是假的
2011年9月3日,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考先生偿还一笔10万元贷款。2012年8月16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考先生偿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李广现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考先生承担。
法院判决书
巨野农商银行拒绝回应
“我一直在青岛,根本就不知道还起诉到了法院。”考先生说,他怀疑有人利用他的名义“伪造假的贷款信息,套取银行财产”,然后让他承担不良后果。
“是否我本人贷的款,查查就知道,这件事情已经影响到了我的购房贷款,银行必须给我一个说法。”12月初,考先生就此事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取消并不存在的不良贷款记录。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但是,工作人员仅称:“向领导请示一下”。此后再无回应。
12月6日,考先生告诉信网,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让他撤诉,要求私了此事,“他们要私了,比对一下笔迹,如果不是我签字,就直接撤掉不良记录,并用这个做要挟,说如果要起诉的话,程序时间太长,影响我在青岛买房。”
这笔不良贷款究竟从何而来,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能否给出合理的解释?法院审理此案时的情景又是如何?信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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