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的朝环保罚字[2016]62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被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正常营业,共有3台汽油加油机,12把汽油加油枪,其中1号和2号汽油加油枪停用,有2名加油员正在给机动车加油。经检查发现,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13号和14号汽油加油枪所属汽油加油机内油气回收铜管连接处有明显油渍。经调查核实,造成上述情况,是由于油气回收铜管连接处松动,汽油从连接处渗出。
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有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对北京石佛营兆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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