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的下发,我省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近日正式开始实施。此举可为矿山企业在矿业权审批方面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是近年来我省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也是近年来全省矿山企业享受到的最大改革红利。
“三个方案”分别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这三个在国土部门审批的方案,涉及属地县(市)、省级审查等多个层面,不同方案还有严格的层级专家评审要求。三个要件办下来,快则需要1年,慢则需要2年-3年,且每个方案都要由专业机构编制,周期长、环节多、成本高。
通过改革,今后企业申请采矿权只需提交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三方面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可。《方案》的审查也由多头、逐级改为由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方案合一后,专家人数由以往独立编制时的15名减少至7名左右,并明确了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回避的制度,不仅缩小了会议规模、节省了审批费用、提高了审查效率,而且可有效防止营私舞弊行为。
此次改革还首次明确方案编制单位应对矿山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向矿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当地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查记录等资料。此举有利于督促编制单位及编写人员应对方案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此次改革还着眼于解决矿山企业对方案内容不落实、相关指标不达标、信息公开程度低等问题。《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审查单位将方案文本、专家组审查意见、企业申请书等资料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相关单位还需建立方案编制质量档案,公开编制单位信息,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审查单位将限制受理其方案审查申请并予以通报;对不按规定进行矿山生产建设,不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将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异常名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孙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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