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谈起环境污染,也许最令人切身感受到的是雾霾的困扰,穹顶之下,黑雾压城,放眼望去不见山、不见楼、不见人。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我们看不见的东西,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那些因为环境污染受到严重伤害的其它生灵们。
《消逝——两栖动物的灭绝》,摄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国王峡谷国家公园
《消逝——两栖动物的灭绝》,摄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国王峡谷国家公园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是唐朝诗人杜甫赞美大自然的名句。可由于环境污染的危害,一些地方已经见不到这样的美景了。为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近年来国家对环保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今年全国各地各项环保政策、标准也陆续推出,新一轮环保风暴已然刮起。面对众多绿色法规的密集发布,化工行业作为高危、高污染行业又该如何面对呢?截至2016年12月19日,慧聪化工网进行梳理了各项环保要求,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务院12月5日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七项主要任务。规划对于VOCs做了具体规定。
要点如下: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明显降低长三角区域细颗粒物浓度。
大力推动珠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北京、天津等16个省实施行业VOCs总量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环保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计划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2017年6月底前重点组织对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8个行业开展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并上报环保部。2017年底前各地要完成这8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并上报。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17省市开征VOCs排污费
“十三五”规划提出,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据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的估算,要达成该目标VOCs的削减任务为1000多万吨。北京、上海、安徽、江苏等17个省、直辖市陆续公布了排污收费标准。E20环境平台预测,“十三五”期间,VOCs行业规模将达1400亿元。
我国拟增加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8月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排污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还应当遵守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草案,对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超标的重点海域或者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海域,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限批。
环保企业加快布局VOCs治理和监测市场
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提出将在石化等11个重点行业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削减,2018年将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
《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印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指出将在造纸、食品加工、制革、纺织、有色金属、氮肥、农药、焦化、电镀、化学原料药制造、染料颜料制造等11个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含铬污泥(含水量80-90%)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二、做好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力度。
环保部发布国内氯碱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8月30日,环保部对外发布5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包括会同国家质检总局一起发布的《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并收紧了相关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实施新标准后,预计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汞和氯乙烯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77%、67%、67%和87%;废气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51%、72%、58%。此外,与1995年发布的旧标准相比,新排放标准有多处重要修订: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工信部正式公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7月18日,工信部正式公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协调发展、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促进工业绿色开放发展等十大主要任务。根据《规划》,到2020年,绿色发展理念将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显下降,高风险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国务院安全产委员会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教训,落实有关事故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研究编制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用于指导各地区和各有关行业全面摸排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
环保部发布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保部官方发布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8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新增危险废物117种。此次修订除调整危险废物名录外,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16种危险废物列入其中,清单将针对特定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性,豁免管理其中环境风险可接受的环节,豁免环节之外的环节将仍然按照危险废物严密管理。各地出台政策管理危险废物:
(1)江苏:多项审批下放至省辖市环保局
江苏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原由省环保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期满换证事项均下放至省辖市环保局审批。
(2)福建:布局危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2015年10月,福建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17年底前,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5市各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要求2018年底,福州市要再建成1个;2019年,莆田也建成1个。2017年底前,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十三五”期间,每年在省级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3)重庆: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动
重庆全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动,市民可拨打“12369”和“110”电话,举报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检查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4类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
(4)河北:禁止危险废物“上山下乡”
河北省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禁止城市垃圾和废弃物等向农村随意倾倒、填埋,防范城市污染“上山下乡”和危险废物跨区域随意倾倒。条例还规定,县级环保、农林水利等部门应加强乡村环境动态监测工作,公开监测信息;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并将乡村环保和治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
(5)天津:利用视频平台实时监控
今年7月至9月,天津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国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利用视频平台实时监控,下一步,天津市还将继续升级视频监控平台,增加危险废物运输车辆GPS及视频监控等。
(6)四川:点名约谈危险废物重点企业
四川省环保厅出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全面排查工作、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都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再度明确要求严格打击涉嫌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集中点名约谈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存在环境管理不规范和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被约谈的企业限期整改,否则将列入“黑名单”。
此外,各省市也出台了诸多针对化工行业的一些举措。
天津提出10项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16个区县及8个市级部门,以重点化工石化企业和各类小工厂、小作坊、加油站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天津市《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6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将突出细化10项重点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加强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的管理、深入开展小工厂小作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等。
天津市深化危化品运输源头监管开展隐患整治
在此次危化品运输源头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河西区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危化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相关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清查,全面排查企业经营许可、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员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
珠海将建立化工园区企业准入机制
在市八届人大三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草案》新增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等规定,突出了安全监督重点,提出要建立化工园区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草案》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的三类禁止行为,即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草案》规定,市、区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规划设定化工园区企业准入门槛和安全条件,建立园区内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草案》还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此外,《草案》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
上海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第三批目录7月1日起实施
第三批目录在五个方面创新点为:三批目录,层层推进适应城市安全要求;中心城区,创新方式实施正面清单管控;工业园区,细化政策封闭管理全程受控;仓储环节,科学精准施行动态定置管理;目录之外,实施登记报送落实主体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中心城区部分首次将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改为管理的“正面清单”。
湖北省:违规经营危化品将被严查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其中,对出现六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依规采取处罚、取缔、关闭、转产或搬迁等措施。
六种情形分别为:未经规划许可,或者超越规划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和港口在建项目;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证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
安徽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超标排污,停产!生产工艺与环评文件不符,停产!省环保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各地环保部门正对辖区内各类化工企业守法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严惩违法排放废水、废气等行为,跟踪督促整改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山东硬性新规:化工企业“一把手”每天要承诺安全生产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山东省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行。
在确定事故隐患为零的前提下,化工企业要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这是山东实行的新规定,要求每一家化工企业,都要在企业网站显著位置、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由企业“一把手”对外承诺本企业处在安全生产状态。
青岛夏控污染石化、化工等五大行业纳入特殊监管
6月1日青岛市启动2016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及燃煤污染控制工作。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五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应临时列入特殊监管范围。青岛市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重点,缓解夏季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德州加强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
8月12日,市安监局印发《关于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其中规定,到2018年底,全市位于人口密集区域的化工企业全部进区入园。为根治存在的重大隐患,在2018年底前构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及较为完善的信息化安全监管体系等。
江苏省全面推进化工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化工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在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在太湖地区,重点实施转移、关停、淘汰、整治等计划。在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端、绿色化工规范发展计划。在苏北地区,重点实施园区提升、产业链延伸和创新发展计划。
江苏实施专项行动2020年全省减少化工企业
12月9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启动。江苏省计划通过“关闭一批、搬迁一批、入园一批、提升一批”4个措施,加快推进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省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南京化工园启动新一轮危化品企业专项整治
南京化工园区启动新一轮危化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46家危化品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转型或关闭。
在整治方案中,列入限期整改企业有九类,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未定期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涉及违反水、气、固体废弃物等环保管理规定,环保投诉较多等。五类企业实施转型发展,包括因企业资产重组、市场等因素影响长期停产;生产工艺落后、能耗较高;产品不符合园区产业布局;闲置土地比例较高;列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范围。四类企业被要求关闭,未依法取得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活动;被列入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在园区产业规划范围内;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部署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月2日上午,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召开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根据整治方案,园区将从即日起到今年10月底,对区内所有危化品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事故“零死亡”和危化品各环节零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化品事故发生。
南通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10月28日上午,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提高应急处置和事故救援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浙江立工业治污新规逾700亿重资共治海陆空
11月16日,来自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公开消息称,《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已正式出台。计划投入七百多亿整治六大行业,工业治污重点为区域环境质,重点整治18县22个园。按照《规划》,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化工行业已经成为国家环保重点整治的对象,自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广东、湖北、陕西、四川、甘肃、河北等地遭遇到最严环保风潮,多家涉污化工厂被关停。可见,在环保问题上,化工企业没有捷径可走,对于企业自身而言,需强化自身的环保约束,通过新建和改建环保装置,并严格执行排污标准来满足环保的硬性标准。同时,环境效果时代的来临也代表着治污不但需要排污企业发力,也需要环保从业者、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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