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根据中国石油集团2017年石油专用车集中采购工作统一安排,其水泥车、固井水泥车、固井仪表车集中采购工作(定商定价)顺利完成,采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有质有效全生命周期地满足了石油生产需求。
水泥车、固井水泥车、固井仪表车是固井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装备,是油田特种作业车辆,一般是在汽车二类、二类底盘上改装而成的,设计工作主要是进行车身及工作装置的设计,同时也对底盘各总成的结构与性能进行局部改进与合理匹配,以达到满足使用要求的较为理想的整车性能。
水泥车等实际就是水泥浆配制裂送设备,其主要功用是在固井施工中用来配制水泥浆、向井下泵送水泥浆替钻井液、顶压作业,可以用来进行循环钻井液、套管试压、试地层破裂压力等作业,独立完成井下各种固井作业。这是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所属的一类物资。
这次集中采购包括水泥车、固井水泥车、固井仪表车三类物资,是目前石油生产急需物资,也是重要一类物资。其中,水泥车共划分6个标包,有9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专家评定,最终8家供应商在不同标包中标;固井水泥车共划分6个标包,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专家评定,最终5家供应商在不同标包中标;固井仪表车共划分2个标包,有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专家评定,最终3家供应商在不同标包中标。这次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为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对于这次集中采购的价格维护,也进行了详细的政策性机制要求。若在中标结果有效期内,因关键部件价格浮动导致整车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可根据用户或供应商提报相关材料,采购组长单位以召开管理小组会议或传签等形式确定价格调整预案,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有关部门审批。
据悉,对于这次采购结果未覆盖的一级物资,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采〔2010〕556号和〔2012〕147号文件规定,在一级物资供应商库范围内实施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组长单位备案;对使用单位在工程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其甲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除外)指定必须使用某种型号、配置的设备且网上没有该种设备价格时,使用单位应向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予以说明,经批准后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结果报组长单位备案。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使用单位需求时,根据使用单位的书面说明,管理小组成员协商形成解决方案,由组长单位报集团物资装备部,经批复后按方案执行。
记者了解到,对于采购结果,若使用单位在标准配置的基础上,由于增加或减少细小的个性化配置,且变动幅度在5%以内时,由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个性化需求部分的价格,确定的结果报组长单位备案。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由管理小组协商形成解决方案,经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审批后按方案执行;对于固井仪表车,由于使用单位对不同配置的需求差异较大,因而选配部件的多少会有所不同,使用单位采购时可根据需求参照中标商对部件的分项报价执行,从而量体裁衣,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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