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西实际,山西能源监管办及早安排,近期对10家企业开展煤电节能减排现场督查。通过企业自查、现场督查,掌握了节能减排各项主要指标数据,基本摸清了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后的运行情况及成效。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后机组设备运行及减排指标的达标情况,了解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督查发现,受检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和各级政府安排,积极筹措节能技改资金进行改造,基本完成了既定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能够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示范先行的原则,采取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对原环保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或者增加新设施,努力实现燃煤电厂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环保目标。
督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供电煤耗水平偏高、部分机组因设备短时故障排放指标超标、部分机组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机组启停阶段减排指标达标困难、重大节能项目推进缓慢、超低排放改造补贴资金落实慢等。针对这些问题,山西能监办要求发电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改造的要求,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要加强机组运行管理,积极开展节能改造项目,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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