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逐步进入关键期,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的实施计划,第三批试点的遴选工作已在上月着手启动。面对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的项目,民营企业应充分考虑石油行业的固有风险,如商业周期、地质风险、政策风险等;同时还要考虑合作中如何维护双方目标的一致性
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进入关键期,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的实施计划,第三批试点的遴选工作已在上月着手启动,并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第三批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领域,油气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开放民企准入,推动油气央企与民间资本合作是本轮改革的重点。”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名誉会长邸建凯在2017中国石油流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
第三批“混改”具有哪些特点?未来之路怎么走?一系列问题成为论坛期间各方关注的焦点。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在当前格局下,民企进入央企“混改”既拥有机遇又面临挑战。
备战“混改”:央企力度空前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将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符合条件的各类原油加工企业可以使用进口原油,并可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投资油气勘查开采项目、开展城市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和运营。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4年,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央企“巨头”就先后提出了“混改”的思路和策略。当时,业界普遍的看法是,“混改”最有可能在产业链下游的批发零售环节率先进行,因为这不会撼动两大石油“巨头”在上游开采环节的强势地位。
通常情况下,当国际油价处于低位时,正是国内石油改革向前迈进的有利时机。统计数据显示,进入4月以来,WTI原油期货累计跌幅达3.22%,布伦特原油期货4月累计下跌3.19%,两大国际基准油价均接近2017年内低点。
无疑,上游的勘查开采环节在此轮改革中备受关注。近年来发展势头很猛的中化集团,对社会资本持开放态度。“油气体制改革后,上游的勘查开采以及管道建设等领域将走向市场化。以前市场价格高的时候,民企进入这个领域会付出相当昂贵的成本,那时并不是一个好的时机。”中化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曾晓渝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当前,油价在低位徘徊运行,石油领域内的项目开发、市场运营等综合成本也有所降低,正好有益于广大民营企业“入场”。
“不断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其目的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主导决定作用,这是早就明确的改革方向。”曾晓渝的这一观点在央企中相当具有代表性。
央企中率先打出“混改”旗号的中石化,对这轮“混改”更是未雨绸缪。此前,中石化董事长王玉普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进行部署,并称要“举全集团之力”推进该项工作。
与此同时,另一石油“巨头”也不甘落后。为应对迎来下游“混改”,中石油旗下的天然气销售北方公司在成立不久,便确立了进一步扩大北方区域市场销售份额的目标。
有专家分析,在此轮“混改”中,央企大有“上下游齐头并进”之势,这将为国内石油市场带来更大活力。
抉择“混改”:民企如何前行?
由于历史原因,民营石油企业多集中于下游的零售和批发环节,还有少部分经营中游的炼油业务。它们对此番央企抛出的橄榄枝亦喜亦忧。
“对上游业务,我们不是不渴望,那里利润空间较大,回报很诱人,但需要投入的资本也很巨大,对于民企而言,风险不言而喻。”盘锦兴隆石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顺杰坦言。
进军石油领域上游并不容易。业内人都知晓,石油的上游开发环节是风险最大的,在国内投资几千万元打一口油井如同“家常便饭”,但如果打了口不出油的废井,企业将很有可能血本无归,面临出局的危险。
如此风险常常令民企望而怯步。张顺杰的这番思考,也代表了当下多数民企的心态。值得关注的是,积极主张打破垄断的国土资源部,早在2011年就放开了国内页岩气开发市场,允许除国有企业之外的企业都有机会参与这一领域的勘探开采,但这么多年以来,民企“入场者”并不多见。
根据央企以往的“混改”经验,业界普遍认为,在上游领域的合作中,央企通常欢迎民企以实际投入资本的方式进入,因为在开采技术、专业团队等方面,央企占据更大优势。
然而,处于石油领域的民营企业,在切入上游领域时,往往因单一企业实力相对弱小而不得不“抱团入场”。即使捆绑在一起,民企也可能会因“话语权”低而存在被挤出市场的危险。
与进军上游相比,处于石油领域中游的民营油气企业呈现出了两极分化的现象:一部分过去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的炼油厂走向了民营化,另一部分民企则纷纷于近年来被央企收购。
“一些实力较强的地炼企业有能力继续扩张,它们不断提高深加工、精加工能力,不断完善炼化一体化产业链。但由此带来的油品质量升级,则会对一些小型的、工艺落后的地炼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一些实力不济的地炼企业将难以生存。”中海油研究总院规划研究院资深工程师李志传表示。
在未来的石油领域“混改”过程中,如何兼顾各方利益,更加值得探讨。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逐步推进,放开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的条件已基本具备——随着主体多元化、竞争常态化、调解机制化越来越成为“大势所趋”,价格的市场化也将水到渠成。
在石油专家董秀成看来,定价机制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资源的配置作用,对于独立炼油厂及民营企业是有利的,但对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央企却是不利的,会打乱它们传统的计划调配模式,令其产生不适感。
“面对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的项目,民营企业应充分考虑石油行业的固有风险,如商业周期,地质风险,政策风险等。同时还要考虑到合作中如何维护双方目标的一致性。”董秀成如是说。
编辑点评
“混改”的最终目的是“多赢”
■徐徜徉
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央企纷纷在关键性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其中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七大垄断行业成为了“混改”重点领域。
以往,民间资本长期无法进入这些具有较高的利润的垄断行业。以“混改”的形式引入民资,一是可以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高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二是可以向民资让利,调动民资参与“混改”的积极性。
需要指出的是,将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尽可能向民营企业让利,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果,并不等同于国有资本流失,相反还会提升国资的增值力,有效放大国资的带动力。作为更靠近终端的市场主体,民营企业的资源垄断程度和技术垄断程度都相对较弱,且市场化基础更好,他们的加入将有助于国企释放更多创新活力。
因此,“混改”不仅要从国企自身改革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出发,也要在民企参与的意愿上多做考虑。在“混改”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本流失,也要强调对民间资本的保护,如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保护等。国企“混改”涉及多元产权主体,若要想真正将民资嵌入“混改”框架,还应强化各方的契约意识,完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一些竞争性领域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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