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9.700, 0.14, 1.46%) 公告编号:2017-05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进度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进度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2017年5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7-058
关于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
项目投入进度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8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准油股份”)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进度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已于2014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4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5,000,000.00元、保荐费用5,000,000.00元,减除审计及验资费1,100,000.00元、律师费600,000.00元、登记费用人民币20,1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722,87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3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191,655,134.15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值税可进项抵扣 62,264.15 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13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213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新型制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705.11万元;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结算价格不断下调,“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未按照原计划继续投入,剩余资金3163.42万元。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支付募集资金17,303.76万元,扣除“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已开具发票挂账未到结算期质保金286.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631.41万元(含利息收入49.79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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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受全球经济不景气,油价低迷,经济下行常态化不利因素的影响,疆内各油田公司相应采取了压缩成本、控制投资等措施,导致公司石油技术服务业务总量受到一定影响;短期内,各油田公司增加投资的意愿不强、成本支出方面仍然较为谨慎,公司相关动态监测业务的市场需求受限。
(二)近年来,公司主要客户基于其自身资金使用及管理需要,要求公司自行采购油服业务所需的材料;同时因主要客户严格款项支付审批流程、结算支付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原先转账支付大部分改为3-6月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公司业务款项的回款周期普遍由以前的1-3个月延长至3-6个月,甚至最长至9个月,并且存在继续拉长的趋势。为适应客户方面的变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流动资金,否则将导致公司无法拓展新的业务或已有的业务出现停滞。
基于上述原因,并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进度,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31.4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约128万元,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二)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目前行业发展、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并同意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时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31.4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16.73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准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准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准油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东兴证券对准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7-05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5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进度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时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31.41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7-06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股份 58,134,3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57,596,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81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37,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47%。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562,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37,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2,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8%;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04%;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2,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8%;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04%;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3,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0%;反对3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449%;反对39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2,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8%;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04%;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35,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48%;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759%;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796%;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35,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48%;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759%;反对39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796%;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3,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0%;反对39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449%;反对39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3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8%;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1,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169%;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386%;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30,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6%;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8,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835%;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38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7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61,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5%;反对372,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985%;反对372,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2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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