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药监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赤峰人川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人川医药”)、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中蒙制药”)两家企业的4种劣药处以罚款。
公开表显示,经云南曲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认定,天奇中蒙制药生产的批号为36140515的“板蓝根颗粒”“水分”项不符合规定,涉嫌生产、销售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认定,天奇中蒙制药生产的批号为35140322的“前列安通胶囊”“性状”项不符合规定,涉嫌生产、销售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赤峰人川医药经营的批号为15091401的“土鳖虫”和批号为C151103的“胱氨酸片”经检验认定为不符合规定,其中,批号为15091401的“土鳖虫”不符合规定项为“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批号为C151103的“胱氨酸片”不符合规定项为“重量差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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