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开办在各个城市的写字楼、商场甚至居民楼中。与此同时,利用金融工具或者打着金融业务的幌子,常见的手段包括以委托理财、投资基金、债权转让、虚假转让股权等名义,高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期,有市民反映扬州金桥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金融)打着扬州本地“P2P”的幌子,在扬州地区学校、商业区附近散发宣传单页招揽业务,吸引更多的中老年人注意,并介绍公司的相关理财收益。
门店直接吸金 资金进入公司帐号
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深入了解,该公司利用宣传单页对外宣传。名称:灵宝丰;期限:活期、起点金额:1万元、年化收益:6%+X;付息方式:到期付息。名称:单季丰;期限:3个月、起点金额:5万元、年化收益:9%;付息方式:按月付息。名称:双季丰;期限:6个月、起点金额:5万元、年化收益:10%;付息方式:按月付息。名称:四季丰;期限:12个月、起点金额:5万元、年化收益:12%;付息方式:按月付息。名称:金桥丰;期限:12个月、起点金额:10万元、年化收益:15%;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名称:年年丰;期限:24个月、起点金额:10万元、年化收益:16%;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公司在扬州三家理财门店分别: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318号(解放桥东向北50米)扬州东区公司;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商务楼五楼(西区大润发向北500米)扬州西区公司;扬州市江都区舜天路280号(新加坡花园东南门)江都分公司。
江都分公司业务员表示:金桥金融是扬州本土的理财公司,公司之前是做小额贷款,老板就是扬州大桥本地。公司客户来源是通过业务员去超市、学校和菜市场人员密集的地区散发理财宣传单页,上午发一次下午发一次。还有就是让老客户帮忙推荐。公司目前是做的线下债权转让,4月份公司线上平台也会开通运行,在后期公司还会推出私募基金产品销售。现在线下投资是5万元起投,投资资金可以刷卡也可以现金。
该业务员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个人出借咨询及服务协议,协议书为三方协议,甲方(出借人)即投资人,乙方(借款人)扬州安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丙方(担保人)扬州金桥担保有限公司。
为了打消记者对资金安全的疑虑,业务员提供了公司POS机刷卡的凭证,小票显示商户名称:扬州安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类型:消费。
社会上一些“跑路”的理财公司,就是让出借方把钱都打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形成资金池,而不是打到借贷方和第三方托管平台,当公司所吸纳的资金达到自己的预期时,随时就会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
同一法人“左手担右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记者发现,个人出借咨询及服务协议中的乙方(借款人)扬州安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朱亮;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不含金融、证券类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扬州亮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朱亮;实缴资金为:0元。丙方(担保人)扬州金桥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3年07月17日;法定代表人朱亮;.经营范围:非融资性担保、投资咨询、理财咨询。(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股东:朱亮。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担保公司不是独立的第三方平台,就等于自己人担保自己人,是没有意义的,而以“自融”为目的的担保公司本身就是一个风险源头,这种风险极易沿着担保链条向外界递传,很容易出现法人“卷款跑路”“失联”等更大风险。此外,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也不允许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与朱亮相关联公司有扬州市大航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扬州长晟安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亮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该规定进一步解释,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