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济南市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提出,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市各加油站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通告提出,加油站自销售升级成品油开始,要在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上加注“×号
汽油(国Ⅵ)”、“×号车柴(国Ⅵ)”字样。
据了解,车用汽柴油标准由国Ⅴ升为国Ⅵ,油品的环保性能和使用性能均得到进一步提升。新标准的车用乙醇
汽油的芳烃含量上限降低12.5%,烯烃含量上限降低25%,有利于减少积碳、胶质等沉淀物,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率;苯是公认的致癌物质,国Ⅵ标准车用乙醇
汽油中苯含量上限降低20%,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对人体的危害。国Ⅵ标准的车用柴油多环芳烃指标含量上限下降36%,降低了有毒致癌物的排放。国Ⅵ与国Ⅴ主要差异是油品中不良成分的含量进一步降低,混合使用不会影响车辆性能,更换油品时也无需清洗油箱油路,升级使用或升级后到未升级地区加油时,只要选择和车辆相匹配牌号的油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