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发改委、工信部等16部门14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 1.5 亿千瓦,计划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意见称,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规划和在建煤电项目规模较大,违规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多个地区将会出现电力供应过剩情况,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刻不容缓。
意见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进一步优化煤电结构。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作用,完善风险预测预警机制,严控新增煤电规模,坚决清理违规项目,遏制未核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推进煤电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要规范整顿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全面促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国际领先的高效清洁煤电体系。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 1.5 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 0.2 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 4.2 亿千瓦、节3能改造 3.4 亿千瓦、灵活性改造 2.2 亿千瓦。到 2020 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 310 克/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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