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赵建华) 2017年中国资源税收入1353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42.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1日介绍,2016年7月1日中国实施了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改革建立健全了从价计征新机制,提升了国家对矿山企业的治理能力。2017年煤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在从价计征机制作用下,煤炭资源税收入667.55亿元,同比增长84.33%。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蔡自力表示,作为经济发展起始环节的绿色税种,改革后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如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实行1%的低税率,山西煤层气企业享受此优惠后总体资源税费负担下降了40%,山西煤层气开采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既鼓励了清洁能源开采,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蔡自力强调,资源税政策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取消其他不合理收费和基金,为矿山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正税清费优化了资源产业发展环境。
蔡自力指出,改革优化收入分配增加了资源大省财力。改革后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地方倾斜,地方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加快建立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截至2017年12月,28个省市区资源税实现增收,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区资源税收入分别增长94%、73%和75%。
新闻发布会上,蔡自力还介绍说,环境保护税法从今年1月1日施行,为确保今年4月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构建组织保障体系,接续发布了相关制度文件,抓好征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