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通讯员易亮报道:按照国家公安部门要求,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反恐精神,杜绝加油站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销售风险管控,同时规范员工经营行为,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中石化吉安石油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相关工作。
召开会议,落实登记制度。近日,吉安石油分公司组织所有县公司经理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再次强调加油站不得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给予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站长及当事员工可能被刑拘的严重后果。要求县公司领导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联系,严格审查、留存相关资料,落实登记制度、手续完备方可加油。如当地公安部门禁止销售散装汽油,加油站要严格执行,并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层层推进,签订责任书。12名县公司负责人与分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用途等,如若违反,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表态将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散装汽油销售管理规定,让每个员工都知晓违规后果,要求每名员工都签订遵守《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度规定》的承诺书。工作中向顾客做好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于违规购买散装汽油的行为坚决制止。
加强督查,定期考核。将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纳入分公司督查中队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加油站严格执行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等日常管理制度。同时将督查情况定期进行专项通报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