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永泰能源公告,经永泰能源积极主动与债权人协商沟通,截至目前绝大多数“13永泰债”持有人同意按债权人大会批准的条件延长还本付息期限,且签署了《“13永泰债”兑付和解协议》。永泰能源支付了部分利息,剩余利息将在近日支付完毕。永泰能源感谢债券持有人的理解和支持,这或许探索出一种新的债务处理模式。
“17永泰能源CP004”未按期兑付本息后,永泰能源的直接融资渠道基本被堵,导致公司短期流动性急剧紧张,同时,虽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资产质量较好,但无法在短期内兑付大额到期债务。为此,永泰能源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积极通过加快资产处置、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扩大银行贷款、请求集团支持等措施,以争取按期兑付“13永泰债”到期本息,但因落实上述措施需要较长的时间,仍没有能力按期全额偿还“13永泰债”本息。
为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永泰能源,永泰能源在前期提出的“13永泰债”展期和解建议方案基础上,与大部分债券持有人经过多轮协商,并经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进一步讨论,依据多数意见最终形成了“13永泰债”偿债正式方案。其方案具体如下:
(1)“13永泰债”债券持有人本金展期18个月分期兑付。其中2018年11月6日前兑付本金20%,2019年2月6日前兑付本金20%,2020年2月6日前兑付剩余60%本金。在18个月的时间内,如永泰能源资产出售计划实施和资金回收顺利,可提前兑付。
(2)展期兑付期间,按原票面年利率7.30%上浮30%调至9.5%计算利息,计息规则不变,按期同步计算并随本金一起支付。
(3)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13永泰债”展期本息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对外公告。
(4)设立“13永泰债”偿债专户,保证偿债资金安全。
(5)对签署展期兑付和解协议的债券持有人追加不低于36亿元的资产包抵质押担保。具体操作方式及资产包内容待最后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对外公告。
永泰能源还承诺将通过加快出售资产回收资金、加快经营性现金流回笼、获得银行授信、请求集团支持等途径筹集专项偿债资金,尽早偿还“13永泰债”全部本息。另外,如果永泰能源其他债券的偿还协议条件比“13永泰债”展期兑付和解协议优惠时,将自动执行其他债券偿还协议中的最优惠条件。
此次对“13永泰债”的处理上,永泰能源面对短期流动性急剧紧张的困境,努力作为,主动与债券持有人积极沟通和协商,达成监管部门认可、投资人满意、债务人能承受的债务处理方案,在当前局面下初步探索出了宝贵的债务处理新模式。这种模式既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体现了实体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